南方澳事故满8月「未见惩处」 运安会「事实资料」抢先出炉

南方澳大桥断裂。(图/内政部消防署及空勤总队提供)

记者李宜秦台北报导

去年10月1日宜兰南方澳大桥无预警断裂,造成6死多伤。事发至今已8个月,在交通部相关惩处资料尚未定案前,国家运输安全调查委员会已于今日公告事实资料。运安会主委宏智表示,最终报告预计将于今年8月出炉。

运安会表示,108年10月1日0930时,南方澳大桥桥面断裂崩塌,桥体包括桥面板、桥拱等向下坠落掉落到南方澳渔港航道内。当时桥上一辆台湾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罐车正经由南方澳大桥前往南方澳渔友渔船加油站,亦随断裂之桥面坠落并起火燃烧。坠落之桥面压毁3艘停靠于南方澳大桥下之渔船。本次事故共造成6名船员罹难,9名船员、1名油罐车驾驶员及3名执行抢救之人员受伤。

108年10月3日第3671次行政院临时动议,行政院苏院长就「南方澳大桥断裂事件处置情形」指示由本会负责即刻展开调查。本会即依「运输事故调查法」行使调查权,采用参与式调查,依法邀集公路总局航港局港务公司、宜兰县政府、亚新工程顾问公司等单位筹组调查团队,分为维修分组、工程分组二个专业分组进行调查,并协请国震中心、中科院参与执行测试与研究。

▲运安会公告南方澳大桥事故事实资料。(图/内政部消防署及空勤总队提供)

运安会表示,另由台湾宜兰地方检察署执行司法调查、公路总局执行行政调查及运安会执行安全调查,于事故调查初期共同进行关键证物的保存及检测事宜,后续各依职权执行调查。

事故发生后,运安会即派员进行现场勘查,收集证物,并执行后续检视所有证物、进行人员访谈、现场影像资料分析勘验桥梁残骸等。技术性检测项目包含主桥端锚、主桥吊索系统、桥面钢构大梁等三大项目;组织性管理议题调查事项包括桥梁检修、桥梁维护、大型货物运送通行、文件保存等项目。

历经七个月完成事实资料报告草案,运安会于109年4月13日召开事实资料确认会议;4月20日通过本会公路专业小组之审议,5月1日通过本会委员会议审议,按运调法于5月5日对外发布事实资料报告。

▲南方澳大桥断裂酿6死。(图/内政部消防署及空勤总队提供)

运安会规划民国109年9月完成调查报告草案,送委员会议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再公布完整的调查报告(事实资料、分析议题、调查发现、改善建议),以期完整研析风险控管机制及组织性安全议题,杜绝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

不过针对主管机关台湾港务公司的惩处名单,交通部时隔8个月仍未定案,去年11月初港务公司曾提出惩处报告,却因未追朔前朝而遭交通部退回,交通部次长黄玉霖当时指出,历任董事长都会在检讨范围内,包括萧丁训张志清吴盟分、吴宏谋、王国材、吴宗荣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