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矿业法 原住民权益被丢包?业者还可边挖边环评

亚泥采矿权案仍备受瞩目。(图/台中市政府提供)记者林昱均/台北报导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25)日逐条审查矿业草案,不过环团原住民团体都指出,经济部可以先核准矿业权与矿业用地业者就可以开始采矿,不管族人同不同意都不影响,而且业者还可边挖边做环评。对此经委会今日也增加部分但书,新增「距聚落、建物1公里内若要开采,须经土地或建物所有人使用权人及占有人超过4分之3皆同意才能挖矿。」而最有争议的「边挖边环评」,也就是第58条之1尚未审查。

日前亚泥案因已逝导演齐柏林的「看见台湾作品而备受瞩目,旗下掌控亚泥的远东企业董事长徐旭东则是在日前失言,指出亚泥在山坡挖的洞可以养金鱼,引起网友挞伐其践踏环境、不顾当地原住民权益

而亚泥在今年5月前就已率先取得经济部核发的20年采矿权,但各界都质疑的是,以往审查采矿权许可都是费时耗日、至少要花1年半,但时任经济部长李世光却在3个月内就放行,引发外界质疑有放水之虞

目前经委会审查同时新增「距聚落、现供人使用的建物一公里内,未经土地及建物所有人、使用权人及占有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但有部分认为持有不同意见,认为应该是「占有人同意」,要所有人同意很难,因此也保留。

不过现任环境保护署副署长詹顺贵与环团则指出,矿业法第43条之2,以矿业权者提出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参与方式之相关文件」,替代原本原基法21条「应咨商并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参与」,意思是只要矿业者提出「参与、表达意见方式的文件」,就足以替代「取得同意或参与土地开发、资源利用生态保育及学术研究」。他认为应周延规定原住民族咨商、同意权行使的开发行为类别与层次,而非直接架空。▼日前徐旭东表示,亚泥所挖的洞可养金鱼。(图/竹东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