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友辰/正视鉴识出错遗害与建立究责机制

▲为避免冤案发生,科学证据必须提升鉴定品质,否则瑕疵错误的科学证据进入法庭后,审判也会出现缺陷。(图/视觉中国)

最近前台北市警局刑事鉴识中心谢姓主任出书,频频在Podcast上大谈他退休前参与鉴识工作案例进行说教,颇能吸引社会大众目光。其实,他所举过去参与鉴识的实绩,大有自鸣得意的表功意味,尤其他提及苏建和案鉴识对其恩师李昌钰博士亦褒亦贬的说法,实令人无法苟同。

基于攸关生死裁判所凭借的科学鉴识之是非对错,不能仅凭自吹自擂的片面之词混淆视听,损害法院确定裁判的公信。笔者身为该案义务辩护律师团召集人,为李博士国际清誉不得不站出来回应辩正,以避免以讹传讹,造成冤案无辜当事人的二度伤害。

科学鉴定有助认定事实

科学鉴定在司法审判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有助于法庭认定案件事实及证据,以伸张司法及社会正义。以苏建和案为例,被害人吴姓夫妇遭乱刀砍死,涉及3条无辜生命,21年的生死缠讼,所幸2008年6月20日经由国际级的鉴识专家李昌钰博士协助进行犯罪现场重建,从血迹喷溅的分布情况,以及现场所发现唯一的血指纹和血鞋印,与起获的一把沾有血迹、毛发的菜刀,综合研判推论出「极不可能4人同时行凶刀棍齐下砍杀两名被害人,凶手极可能为已伏法的王文孝一人所为」,推翻过去法务部法医研究所「凭空抓刀」的乌龙鉴定,成为苏建和等三人无罪平反的关键,合先说明。

再者,鉴定专家所为的鉴定,理应在相关领域具备一定程度的专业知识水准及经验,始能克尽职责,做成符合真实的鉴识。夸张的是,在苏建和案中,法务部法医研究所使用的「刀痕角度比对法」,乃是全世界绝无仅有的「独创见解」,没有任何相类似的科学研究及期刊文献发表,鉴定人员在欠缺凶器比对的情况下,以超音波与电脑断层扫瞄仪器,采取死者骨骸上有0度、20度、40度的刀痕角度,就推论出至少有三种不同类别的刀刃凶器,凶手不只一人。

然而同一种刀器,因为行凶者挥砍的方向、力道、角度不同,以及因被害人的闪避、抵抗与骨质密度等因素,就会形成不同角度的骨骸刀痕,刀痕角度与刀器种类的判断,根本无关,为一般「工具痕迹」鉴识的基本常识。该鉴定报告出笼后,李博士看了相关资料后,曾亲笔在字条上写下个人意见,倾向该案为一人所为,难怪鉴识团队苦等李博士一年寻求签署背书,终被他所坚拒!

上开法医研究所鉴定报告为法院判决所排斥后,主鉴定人萧姓法医为另寻求专业机构认同背书,竟将上开鉴定的猪骨实验结果发表在《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期刊,题目为:「A Method for Studying Knife Tool Marks on Bone」(中译:关于骨骸工具痕迹研究),且向法务部申请科技计划经费281万元的补助。该法医于研究结论中自我打脸:「由于活体骨头具有弹性,因此在实际研判时,骨头上的刀痕通常无法反映出刀刃的角度」,显见前开鉴定报告违反科学专业及经验,错误至为明显(参见李俊亿教授所撰「检讨冤狱才能避免冤狱─《江国庆冤死案的致命科学证据》作者获不起诉处分之启示」乙文,发表于《司法改革》杂志,2013年6月,第96期,页8-12)。

鉴定谬误铸成江国庆遭冤死

令人记忆犹深的是,2011年媒体报导江国庆冤死案,当时总统指示要全面检讨,绝不容许类似的冤案再次发生。同年,台湾大学法医学科李俊亿教授本于专业与良知,在《台湾法医学志》发表《江国庆冤死案法医鉴定真相探讨》一文,指出国防部国军法医中心与调查局违背专业,明显错判。

他发现法务部调查局用验血试剂检验精液、证物DNA与嫌疑人不相符,却说包含嫌疑人DNA型别;而法医鉴定报告对不相符的DNA型别却说没有矛盾、尖锐的凶刀却说是刀刃状钝状异物、凶刀刺入身体没有刺伤却有钝器造成的撕裂伤,还可造成肠道移位25公分,已是荒谬。抑有进者,1996年9月30日,江国庆的法医报告竟然是引用同年10月7日才发文的调查局DNA报告作为凭据,上述谬误皆严重违反科学鉴识及经验法则,造成江国庆被冤判死罪,铸成法制杀人的命案,人神共愤!

据了解,江国庆案负责解剖鉴定的国防部法医中心成员,包括方姓、萧姓等国内知名法医界大老,以及负责现场血迹重建的谢姓主任等所谓的梦幻组合,但很明显的,他们的结论均对江国庆不利;最令人发指的是,法医解剖被害人谢女血淋淋的录影带,还容许办案人员拿来展示,逼迫江国庆观看,以为胁制取供,可说是无所不用其极,其办案手法严重违反人性。

特别是谢姓主任的鉴识更明确指出,「由血迹型态重建情形,印证嫌犯(指江国庆)自白与表演杀害女童的过程与姿态的真实性……」等情况,等于为江国庆被屈打成招的不实自白作了补强与背书。而此项重大鉴识经验,谢姓主任还在警察《日新》季刊发表专文,自我标榜当作成功的案例典范,以证明其是鉴识的适格者,实在滑天下之大稽!

▲在一些重大刑案上,若是警方先抓到人,资料再送鉴定时,鉴识人员发生偏颇的情况更为严重。(图/视觉中国)

不论是苏建和等三人或江国庆,如今都已证明是无辜、被冤枉的,可见错误鉴定对司法的伤害深远,形同是冤案背后的推手。然而,种种疏失未见当局有所检讨,犯错的鉴定机关或人员迄今也未受到任何究责,甚至仍继续从事司法鉴定工作。

球员兼裁判的刑事鉴识偏执

此外,谢姓主任近期还以「阿善师」为名出书,并在Podcast《阿善师鉴识实录》、《我在案发现场》等节目谈论苏建和案鉴识内幕,一再重提法医研究所「2人以上、3种凶器」的认定,企图否定苏案无罪判决所采用鉴识结论,和其恩师李博士大唱反调,其违背李博士一再强调鉴识人员要有专业与良心的说法,实在令人错愕与不齿!

事实上,该鉴定报告已不被刑案终审法院所采,高等法院100年瞩再更(三)字第1号刑事判决提到:「法医研究所骨骸刀痕鉴定部分,有数据错误、测量误差等瑕疵,且不符科学证据的审查标准」。谢姓主任事后犹以之为范本,出书或上节目向社会大众说教,甚至不惜贬损恩师李博士的科学鉴定,无非想张扬自己的能耐,重新粉饰法医研究所鉴定报告的错误,岂能无愧于心?

其实,谢姓主任在2011年8月1日退休前夕接受《自由时报》记者专访,或许是良心发现,他坦然表示:「台湾的鉴识单位为政府机关,工作者是警察等公务员,鉴识人员往往会倾向支持第一线检警的结论,法医与刑事鉴识人员更是想尽办法证明嫌犯有罪,这已是球员兼裁判的身分了!这种自己人支持自己人的偏执,往往造成刑事鉴识产生不正常的偏执。尤其,在一些重大刑案上,若是警方先抓到人,资料再送鉴定时,鉴识人员发生偏颇的情况更为严重。这无异于使证据也会说谎的情况发生」,一语道出国内公务机关所属的鉴识界以往与侦查办案人员联手配合,不知遗害多少善良无辜的被告,令人毛骨悚然!

借镜马德里爆炸案之鉴定错误

对于错误、不科学的鉴定报告,造成法院误判,民间司改会与冤狱平反协会曾在2014年10月共同召开记者会强调伪科学鉴定比刑求更可怕,呼吁政府改革鉴定制度、追究失职人员责任,并举出国外例子做为参考:2004年,美国联邦调查局因马德里爆炸案指纹鉴定错误,造成当事人(Brandon Mayfield)被冤枉羁押两周,为调查真相检讨冤狱,即由司法部组专案小组调查。之后,联邦调查局道歉,除了不再续聘外聘专家,并对局内鉴定人员采取4项处置:1.立刻停止鉴定工作、2.重新审查其所有做过的鉴定案件、3.进行能力验证、4.再教育。同时,美国政府也因此赔偿200万美元给被冤枉的无辜被告。我国为提升裁判品质,杜绝不适格的鉴识人员遗害人间,允宜借镜效法有所改革。

为了避免冤案发生,科学证据必须提升其鉴定品质,否则瑕疵或错误的科学证据进入法庭后,随之而来的审判也会出现缺陷,影响裁判品质,重创人民的信赖。有鉴于此,司法院痛定思痛,于2019年5月30日第177次院会已通过《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法施行法》鉴定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要求鉴定人应具备专业能力、鉴定报告要载明可靠的原理方法,且应该出庭接受交互诘问,并开放被告也可以自行委任鉴定人,而且测谎鉴定不能再做为法庭证据。然而,仅此一端的改革,在司法院2019年6月5日会衔行政院后,迄今长达两年的时间未有进展,行政院负责这部草案的法务部难道还要充当司改的绊脚石,一拖再拖,不惜漠视或回护不肖鉴识人员继续危害善良人民而愿意背负反改革的罪名?

苏建和、江国庆都不是单一个案,为避免下个冤案再度发生,法制的改革绝不能再借故拖延,衷心期盼主管部门展现决心,振衰起弊,尽速完成会衔工作,送交立法院审议,以落实各界改革期待,保障人民权益,功德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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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友辰,执业律师、中华人权协会名誉理事长,着有《苏建和案21年生死簿》。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