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港填海造陆环差4度闯关未果 决议补正再审
环保署今(3)日召开「台北商港物流仓储区填海造地计划第4次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审查。(取自环评书件)
环保署今(3)日召开「台北商港物流仓储区填海造地计划第4次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审查, 环评委员表示开发单位在陆海域生态监测、交通监测资料不足及有明显讹误,决议本案补正再审。
开发单位台湾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基隆港务分公司表示,依据营建署统计资料显示,近年来北部地区公共工程余土产出已超过原环评评估的300万立方公尺/年,民间工程余土产出平均亦超过1000万立方公尺/年,整体北部地区之工程余土产出量已超过北部地区土资场填埋负荷,目前已出现双北地区土方超过5成需远距离运送至新竹县市的情形,为兼具提升收土效益及降低环境影响之目标,本次将年收土量体提升至420万立方公尺,并借由平日/假日离峰时段运输及延长收土时间至晚间22:00。
开发单位指出,国内营建剩余土产出及去化将采「公先私后」之收受原则,适时检讨(约3个月1次)公共工程案件状况,于有余裕时增加民间营建工程余土收容机制。
环评委员表示,土石方运输部分,运输时程本变更案从200天延长至346天,并延长收土时间至晚间,虽然是在离峰时段运输,但是否真的在降低「运输影响」?另外针对运输路线台64线的交通量监测资料正确性和官方数据相差1倍,质疑是为了符合本次环差报告的道路服务水准要求。
另有环评委员表示,本工程一定会对海域及陆域生态造成影响,然而开发单位却表示「未扰动」,环境监测也仅每季一次,等监测结果分析出来可能又过了一季,根本无法即时反应工程的影响,提醒开发单位报告「不要吹牛」。
经环评委员闭门会议中表示,开发单位应补充陆域、海域监测分析及研拟生态影响减轻措施、重新评估交通监测变更后的环境影响,另外补充说明「公先私后」的作业方式,决议本案补正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