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门遭乱追税20年 教授:税局滥用职权绝非偶然
▲太极门案缠讼20年,上凯道抗议并递交陈情书入总统府。(图/记者陶本和摄)
太极门事件已逾20年,衍生出来的税务官司至今无解。然而仔细探究,会发现过往检方起诉陈述漏洞百出:究竟同一笔金额,要如何同时为非法诈欺所得,又是补习班学费?
回顾太极门事件,检察官侯宽仁在民国85年向台北国税局检举,主诉太极门弟子给予掌门人洪石和的「敬师费」并非赠与而为「学费」,决定开出税单追查漏报的营业所得税,引起太极门高度不满。
太极门弟子表示,民国86年,侯宽仁检察官诬指太极门为补习班、老鼠会,更指控其中干部皆有抽成,因而将太极门弟子赠与掌门人的敬师费认定为不法所得,请求将此笔金额没收;却在同时声称,太极门为补习班,该笔金额为补习班学费及营业所得,应该移送国税局并补课税,真理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吴景钦便批评,「一行为不二罚,这样的税单还能继续,实在荒谬至极!」
民国97年曾有国税局官员公开表示:「在调查有无涉及逃漏税问题之前,必须回到前端,先确认资金来源为何;如为非法所得,依照规定将遭没入,没有所谓缴税问题。」
太极门弟子痛批,在太极门事件中,国税局明知起诉书将敬师礼性质指控为诈欺所得、补习班学费、以及营业收入,竟不等法院判决确定后再行决定是否课税,便完全认定敬师费为补习班学费,并违法发出税单。辅仁大学学士后法律系专任助理教授邱晨指出,税捐机关滥用实质课税原则非常严重,太极门事件绝非偶然,必定有更多的纳税人权益遭受侵犯,严重凸显程序正义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