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在美投资 安永:应留意资金运用效率

安永(EY)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近日举办「因应美国政府策略研讨会」系列线上研讨会第四场,帮助台商考量规划在美国采用不同的交易类型来适当回收投资获利,以增加全球资金运用效率

企业在赴美投资时,由于台湾与美国并没有签订双边租税协定,加上美国租税协定都有相当严格的利益限制条款(LOB),因此,建立低股利扣缴的投资架构来降低有效税率传统方式效益非常有限。

安永亚太区美国税务服务合伙人Jeremy Litton指出,在拜登政府最新释出的提案当中,除了原本预计提高公司所得税税率的提案,也提出课征最低税负的想法,针对年营收超过1亿美元的公司将征收15%的最低税负。同时,还提出调整全球无形资产低税所得( GILTI)税率至21%及税基侵蚀反滥用税(BEAT)的认定将排除低税负国家的新提议。这些调整将影响台商规划以美国公司作为主体进行跨国投资与并购活动或者以美国公司作为上市主体的架构。

同时,安永亚太区美国税务服务资深经理Michael Xiang指出,台商应搭配美国合并申报的税务制度及配合拜登新提出的政策。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及并购重组税务咨询服务执业会计师林宜贤提醒,由于现今台商赴美进行的商业活动已经从仅维系仓储功能的层次迈向供应链全面进入美国市场的层次,因此须特别留意预先订价协议之申请与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