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永丰何家搬钱手法 不只已经曝光的犯行,还有⋯⋯

永丰集团风暴愈演愈烈,总裁何寿川收押禁见董事长邱正雄仅代理不到两周,就无预警请辞,内忧外患冲击,永丰余集团下一步到底该怎么走?(图/《镜周刊》)

文/洪绫襄

永丰金前行员的一手告白—那一年,我也参与了「弊案」!

我只是一个基层银行行员,要不是最近新闻一直提到「GC」、「J&R」,我还不知道我也参与了「弊案」。

2014至15年间,我在永丰银总行海外部,每天早上都要处理OBU(国际金融业务分行)帐户汇款,有单,就要列印出来。

银行文书处理的量很大,我通常没时间仔细看内容,要不是几乎每天会列印到Grand Capital,我才不会注意到这家公司

我在这个单位只待一年,但常常一天就要处理两到三笔汇入Grand Capital的汇入款,金额从数十万到上百万美元都有,很少汇出,金流非属寻常。J&R也有,金额没那么大、也没那么频繁,后来才知道J&R是取自三宝董事长李俊杰和他的老婆廖怡慇的名字缩写。

说到这里,我又想到我送过取款单去台北市长春路的三宝总部,门禁挺森严的,里面装潢很豪华。

一开始我以为GC是自营部的大客户,但又不像,就算是授信客户,也不需要这样化整为零。问前辈要和客户确认汇款性质吗?前辈叫我不要多问,入帐就对了。

最近看了立委脸书,我才知道有两个GC:Grand Capital是永丰金租赁子公司,是处理放款的,Giant Crystal是三宝的海外公司,和董娘当董事的那家Star City有关。但GC只和三宝案有关吗?我很怀疑。

因为我经手的款项和新闻所提到的时间点对不起来,三宝和永丰银的联贷案是一三年就拨款了,一四到一五年后汇入的款项又是什么目的?愈想愈可惜,当时没注意到汇款人是谁。

其实到现在我还是看不太懂那三、四层境外公司架构,你们懂吗?要这么大费周章藏的钱,通常不是太干净吧?

把钱在层层叠叠的境外公司挪来挪去,并不是不需要成本,若不是为了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才会委托高人设计架构,以掩人耳目,小行员当然不能理解,唯一知道全貌的,只有现在被羁押在台北地检署的何寿川。

时间拉到6月23日晚间,台湾高等法院驳回永丰金控董事长何寿川、三宝建设董事长李俊杰妻子廖怡慇与永丰余土地开发部经理张金榜的抗告,认定这三人有违反《证交法》、《金控法》、《商业会计法》中的背信、作假帐、变造纪录、以及刑法串证、灭证等高度可能性,根据过往经验,抗告被驳回后,至少还会再羁押两个月。

在此之前,金管会已宣布解除何寿川永丰金董事长职务,解任之后,何寿川5年内不得再在金融业任职。曾经掌握两岸金融、制造两大集团、身价数百亿元的何寿川,为何在72岁的这一年,沦落到这番光景?

「未能落实利害关系人控管及公司治理!」金管会银行局局长王俪娟说得直接,光这两点,就难以期待何寿川能继续有效经营金控。

何寿川 是刻意还是忘记回避?

银行经营攸关大众资金,也攸关金融体系安定与经济体系安危。若没有利益回避的观念,很容易就能上下其手、中饱私囊,也因此在全世界金融业都强调「诚信经营」,高度要求金融业负责人操守和资格。

然而,在永丰金近期爆发的五大案中(鼎兴超贷案、三宝超贷案、投资辉山乳业踩雷、违规帮陆资下单买大同持股、美国子行恐违约交割),再再暴露出何寿川对利益回避的观念付之阙如,甚至有可能就是贪图利益,而故意漏报

至今何寿川都矢口否认犯行,都说是「行政疏失」、「无心漏报」,但鼎兴案中,只要是一定层级以上的经理人每个月都要更新申报利害关系人,如果没有确实申报,其他人有检举义务,若堂兄何政廷没有申报鼎兴负责人何英宗为其姻亲,何寿川可以去检举,但永丰银和鼎兴往来十几年,他都没有这么做,是真的不知情?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三宝案更有甚者,何寿川妻子、董娘张杏如长期担任三宝集团为上海1788大楼所设定的海外控股公司Star City董事,未向永丰银行申报利害关系人,还让永丰余和元太子公司购买三宝相关公司Giant Crystal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

一位在永丰银处理授信征信的员工对此案还记忆犹新。2012年底他在做尽职调查时,查到Star City的上层客户时就窒碍难行,对方不是不肯提供资料,就是一拖再拖,最后征信报告终于出来,三天后就核贷了,异常迅速。他知道这家公司和租赁有往来,也和法务确认过,但法务表示,「虽有持股关系,但借贷附属条件上有规定,没有投票权和指派董事的权力,所以非属利害关系人。」

张杏如 坐享1788号处分利益?

如今看来,法务似乎比员工了解董事长和董娘的心思,才会做此解释。就这样,永丰金租赁就能大举透过Grand Capital放款给三宝,最高时期放款余额达75.37亿元,且无担保占比高达99%,成为永丰金最大单一借款户,超逾内部信用风险限额,明显违反《金控法》相关法规。

张杏如身为永丰余集团的最大法人股东,又曾是1788号股东,却未申报利害关系人,甚至可能利用权势让永丰余集团对Giant Crystal与J&R进行超贷,借以取得1788号股权,因此当1788号出售后,张杏如个人就坐收处分利益,难免有把上市金控当自家金库使用之嫌。

何寿川家族未申报利害关系人,挪用金控资源为一家之用,让永丰金涉弊,检调已经侦办中;而外界质疑永丰余集团的公司治理,从另外一家公司10多年来的持股架构变动,也不难看出何寿川家族对于上市公司的转投资企业,与家族私人公司之间的分寸拿捏,可说是完全摸不着头绪。

何奕佳 用集团10余亿玩生

2000年,何寿川创立永丰余生技,由永丰余100%转投资,当时张杏如与何奕佳母女如何用生机饮食,帮久为肝病所苦的何寿川改善健康等故事,还传为佳话。2005年何奕佳接下总经理职位,推出齐民火锅,走高价位,只是当时台湾民众对有机无毒产品接受度不高,发展有限。

到现在,在永丰余控股94家子公司中,永丰余生技恐怕是规模最小的一家,几乎每年每股都要亏3元以上,但由于何奕佳外型甜美,事业又标榜对环境友善,外界评价不差。

从财报也可看出,何寿川相当支持女儿投入生机产业,根据永丰余年报资料,永丰生技自成立17年来,何寿川透过永丰余控股,至少为永丰余生技增资3次,累计4.4亿元,中国部分也至少投入1500万美元,总计永丰余控股在永丰余生技身上砸下超过10亿台币。

然而,2014年永丰余控股再次为永丰余生技认列亏损后,把永丰余生技全部股权以「零元」卖给何寿川个人,以及何家家族控股公司—上谊文化实业,同时再增资至2.5亿,负责人仍为何奕佳。

那一年是永丰东门分行60周年,2月中何寿川在分行楼上的齐民市集设宴款待来宾与媒体,为何奕佳新推出的复合式店型做了免费的大型宣传。但外界不知道的是,这时的永丰余生技,已经在花了永丰余这家上市公司10余亿元后,成了何寿川家族的私人企业。

没想到,永丰余生技在何家接手后仍持续亏损,不到两年帐面净值负2680万元,又得再次办理减资再增资;令人不解的是,这次增资,竟是由永丰余另一家子公司永丰余能源科技,以及元太子公司旗下的永余投资公司,以每股10元参与增资,各认36%的持股,这两家公司须依比例帮永丰余生技各认列968万元亏损,然后再分别出资3600百万元。

于是,永丰余生技又从何家的私人公司,再度成为永丰余集团旗下两家上市柜公司(永丰余和元太)的转投资事业。

李政昊 利益回避分际也可议

连续几个动作,让外界不解。2014年爆发黑心油事件,食安开始受到重视,永丰余多年在永丰余生技上的投资,理应有机会回收,但为何撑了这么久,却在此时将永丰余生技私有化?然后又在私有化后的隔年,又要自家的上市柜公司来认一家私人公司的增资?

而元太的这项投资案,甚至引发柜买中心的关切,发文质疑生产显示器的元太,为什么要投资永丰余生技?甚至,永丰余生技17年来都没有赚过钱,元太为什么在财务评估报告写永丰余生技在3年后EPS(每股税后纯益)可达0.7元,且本益比将超过14倍这么乐观的结论?

永丰余对此回应,2014年时公司判断永丰余生技面临瓶颈,才由家族拿回,而2016年再以子公司参与投资,则是环境条件改变,有投资潜力。至于用子公司来认购,是集团内的资金运用,并无不合理之处。

元太则回应,投资永丰余生技是为了要有一个展示产品空间,也已诚实揭露关系人。

上市柜公司培养具有发展前景的新事业,若因此出现亏损,投资人虽不愿接受,但还可以理解,但若是将事业一下子从公司搬到个人,再从个人搬到公司,理由立论如此薄弱,难免让外界产生瓜田李下的疑虑,像是永丰余这么大的集团,怎么可能不知道?

不仅如此,何寿川的女婿、元太董事长李政昊在利益回避的分际也有可议之处。一位内部人士透露,两年前,李政昊看上永丰银行在南京东路上的个金总部大楼的环境和位置,便自己跑去和总行行政主管说,元太要一层楼,叫他把空间清出来,行政主管不敢违逆,要下属打包清空间,后来引发内部反弹,不得已由何寿川出面劝阻才作罢。

这次风暴后,永丰金和永丰余现在开始要求内部确实申报利害关系人和关系人交易,只是若何家等大股东家族只是一时隐忍,而未确切落实法遵及利益回避观念,仍理所当然地将上市柜公司的资源当作家族金库使用,永丰余集团恐怕还有很漫长的改革之路要走。(本文转载自《财讯》双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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