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痛痛女学生」打HPV疫苗6天全身肿痛 泪告卫福部逆转!

▲ 「痛痛女孩家属出面,盼正视HPV疫苗不良反应。(资料照/记者赵于婷摄)

记者许力方台北报导

新北学生Bella于2016年9月在某国中接种HPV疫苗第二剂,施打6天后陆续出现关节疼痛症状,疑似诱发「痛痛病」,向卫福部申请救济被驳提起诉讼一审胜诉判赔,当时爸爸与其他家属出面,呼吁卫福部不要上诉,但经上诉,最高行政法院于17日判决原审废弃,发回更审。

卫福部推动公费HPV疫苗接种,因对没有性行为或未受到感染的人最有效,补助对象为国中一年级女生未料却出现不良反应案例。Bella于2016年9月30日在新北市某国中接种HPV疫苗第二剂(制造厂GSK,保蓓疫苗Cer-varix,批号AHPVA292AC)后,10月6日起陆续出现双膝后膝腘痛、双肩痛、双手肘内侧弯曲痛、定踝痛等症状,疑似接踵疫苗诱发幼年型关节炎,12月13日向卫福部申请救济。

▲痛痛女孩爸亲笔纪录女儿病况,呼吁卫福部不要再上诉。(资料照/记者洪巧蓝摄)

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议组审定,认为女学生的病情与疫苗无关,决议不予救济,但给予医疗补助3万元,她不服原处分提起诉愿遭驳回,于2017年11月29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原处分及诉愿决定,并核准89万多元的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受害救济为社会补偿因果关系应从宽认定,且因果关系事实不明时,应由卫福部举证证明关联,但举证仍有不足之处,2018年判决女学生胜诉,应核准赔偿。为台湾第一件求偿的痛痛病个案

最高行政法院17日判决指出,旧审议办法虽将审议小组鉴定预防接种与受害情形关联性分类为「相关、无法排除及无因果关系(或无关)」3类,但对于如何判断是否相关、无法排除或无关,并未为进一步规定;新审议办法分类为「相关、无法确定及无关」3类,原审以新审议办法「无法确定」在构成要件上,增加旧审议办法「无法排除」所无的要件,且较「无法排除」的认定方式更为限缩,因此认定,原审应适用原处分作成时即旧审议办法规定,不利于卫福部的判决,适用法规有错误,判决一审判决废弃,发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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