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玉秀/如何实践法治国理想:模拟亚洲人权法院
▲如果各国政府认同、愿意执行它的判决的亚洲人权法院始终难产,在台湾创立的模拟亚洲人权法院,就是亚洲唯一一个真正执行监督各国政府的人权法院。(示意图/视觉中国)
●许玉秀/司法院前大法官、模拟宪法法庭暨模拟亚洲人权法院发起人
纵使在上个世纪的亚洲人权舞台,台湾并没有很多参与的机会,但是在民主法治的路上,可以比别的国家更努力,并为法治国理想在亚洲的实践,发挥重要的贡献。
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法院,要解决人际冲突,只好亮拳头。设置法院,是为了避免用暴力解决社会冲突。集体的暴力,就是战争。建立跨国的区域法院,为的就是创造和平解决国际冲突的机制,以避免战争。这从两次世界大战之后,成立国际联盟、联合国,继而成立各种国际法庭、区域国际人权法院的历史,可以看得很清楚。
人权法院看起来是监督迫害人权的国家行为,似乎不在于解决国家之间的冲突,但却是从根本避免国家战争行为的手段。因为所有的战争行为,都来自忽视乃至无视人权的脑袋。会迫害自己人民的国家政权,必然无视于他国人民的人权,也必然不会认为用战争威胁他国是可耻的行为、是一种犯罪人性格的表现。区域的跨国人权法院,正是在防止区域内的国家政权,成为具有这种犯罪人性格的国家政权。
台湾是一个长期面对战争威胁的国家,理应有更强烈的动机,寻求和平解决国际冲突的机制。倡议亚洲地区的人权法院,要求自己以较高的人权标准,在国际间行动,呼吁各国接受人权法院监督,不只是诉求和平而已,也正是以最具体的行动,致力于建立一个让亚洲人民能够免于战争的和平保障机制。
至今的区域国际人权法院,都是在国家间缔结条约,依条约而设置。过去数十年来,在亚洲地区,不乏倡议亚洲人权法院的声音和行动,第一份由亚洲人权委员会起草的亚洲人权宪章,更是在1998年5月已经在韩国光州发表 。但是并没有因为写成了这样一个类似于世界人权宣言、欧洲人权公约的人权文件,而促成施行这个人权宪章的亚洲人权法院早日诞生。
检讨原因,对已经知道怎么做的人不重要。实现法治国的理想,没有法院是不可能的。没有法院的社会,不是文明的社会,亚洲社会要摆脱落后的形象,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建立一个法院,特别是人权法院。
不管亚洲社群的种族、宗教、文化多么复杂,政治经济的发展程度多么歧异,人权价值的整合多么困难,建立一个相对中性的对话机制,是比较容易的。尤其在法院的程序中进行对话折冲,既然已经是现代社会习惯的生活方式,纵使没有一部整个亚洲社群都认同的人权宪章,法庭的程序规则不论在哪一种社会,基本上大同小异,只要有法庭的运作规则,法院就可以成立并运作。
所以成立亚洲人权法院,并不需要倚靠亚洲人权公约,写出一个亚洲人权法院法,比完成一个各国都愿意签署的人权公约容易得多,先成立一个实验性的人权法院,累积处理真实人权事件的经验,才是建立亚洲人权法院的捷径。
迅速成立、已经运作的模拟亚州人权法院
如果各国政府认同、愿意执行它的判决的亚洲人权法院始终难产,在台湾创立的模拟亚洲人权法院,就是亚洲唯一一个真正执行监督各国政府的人权法院。
推动模拟亚洲人权法院的发想,始于2016年11月模拟宪法法庭的言词辩论庭召开期间。当南非前大法官Richard Goldstone正在法庭上陈述鉴定意见时,从音控室望着他的背影,想着模拟宪法法庭连续三年顺利运作,看来应该可以在国际上,让人相信台湾有能力运作一个国际性的法庭,成立模拟亚洲人权法院的时机到了。
▲理查・葛斯东(Richard Goldstone)曾任南非宪法法院大法官及国际刑事法院首席检察官。(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遭受2017年司改国是会议的耽搁,2018年3月底开始筹备,经过国内二十几个公民团体共同讨论、整理可能审理的案件,2018年10月6日和7日召开国际筹备委员会。从上个世纪中叶以来,殷殷期盼亚洲有个人权法院的各国筹备代表,对于模亚的构想,尤其是由公民社会设立一个人权法院的构想,纷纷表示激赏。旋即在10月8日,筹备委员会和立法院跨政党人权委员会共同宣布,将成立一个由21位法官组成的模拟亚洲人权法院,同时宣布委员会的三项重要决定:关于法官的遴选程序、审判庭由七位法官组成、可能审理的第一个案件。
针对台湾公民团体所提供的案件,筹备委员会初步决定了前三个可能的审理顺位:亚泥案、邱和顺案、印尼渔工案。尤其亚泥案所涉及原住民向当地政府诉求返还土地的问题,是一个国际上甚受瞩目的人权议题,获得最多委员支持。国际筹备会后,亚泥案律师团积极准备诉状,也获得部落原住民的委任。但是由于亚泥案涉及的原告比较多,目前也还在内国法院起诉,本国的诉讼程序尚未走完,审判庭法官们几经考虑,比较了国内诉讼程序已经穷尽的邱和顺案,决定调整审理顺序。2019年1月7日正式受理邱和顺案。
两个准备庭和一个言词辩论庭
模拟亚洲人权法院审判庭审判长兼院长,是马来西亚前上诉法院马永贵法官,第一个案件的受命法官为台湾大学法学院教授暨交通大学科技法律学院院长张文贞,张文贞法官同时兼任法院副院长暨发言人。其他五位法官分别是日本明治大学国际人权法教授江岛晶子、夏威夷大学国际人权法暨韩国首尔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白泰雄、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宪法及人权法教授陈有利、香港大学法律系宪法及人权法教授傅华伶、孟加拉达卡大学法律系国际人权法教授Sumaiya Khair。
▲模拟亚洲人权法院在18日首度开庭。(图/记者黄国霖摄)
法庭的第一个准备庭,将于今年5月18日,由受命法官张文贞在台湾大学法学院霖泽馆一楼实习法庭召开。第一个准备庭,将确认双方当事人不争执和争执事项。第二个准备庭,将于今年7月26日早上,在台湾大学法学院霖泽馆一楼国际会议厅,由审判庭七位法官共同召开,针对27日和28日上午的言词辩论庭,确认言词辩论程序及最后进行言词辩论的争点。27日和28日上午的言词辩论庭,并将选任国内外各两位鉴定人出庭陈述意见,同时也将传唤证人及法庭之友出庭陈述意见。
准备程序及言词辩论程序均会进行线上全程直播。
大法庭会议及公民论坛
除了7月26日、27日及28日上午的法庭程序之外,下午分别有大法庭会议及公民论坛。大法庭会议由院长召开,目前已经就任的13位法官将全体出席,针对已经开始运作的法院法及法庭相关处务规程,进行讨论、追认效力或修改,同时将讨论法庭未来运作模式,包括是否每年一次,是否以及如何巡回各国召开言词辩论法庭,如何分配审理资源给不同国家的人权诉讼案件,以及法庭经费如何筹措等等议题。
公民论坛则是一个和国内外公民团体直接对话的平台,将针对邱和顺案的法庭程序及所涉及的人权争点进行学术研讨,并且针对未来审理案件的来源及如何与国内外公民团体合作等等事项进行对话,以便能向法庭提出具体建议。
模拟亚洲人权法院的标志
模拟亚洲人权法院的标志,特别选择七彩色谱,象征亚洲多元的种族、宗教、文化、价值;英文名称圈成一个圆,象征亚洲文化的核心特质:和谐圆满;天秤代表法院;太阳代表法治国的理想,从法院照射出来,表示透过法院,法治国的阳光照遍亚洲,平等地温暖每一个亚洲人民,促成亚洲社群的融合。
标志的原始构图是黑白设计,来自高雄的未茉设计有限公司,经过国内公民团体讨论,改为多彩,法院字母中心的太阳,原始设计者认为代表平等,我则想诠释为法治国原则,因为设立法院,就是为了实践法治国原则,进而建议加上阳光普照,另外建议用英文名称圈成一个圆,原本是技术性考量,为了便于制成周边产品,例如徽章,有筹备委员则解释为融合,最后由筹备委员决议通过。
在国际社会落实法治国的理想,可说是世界人权宣言在1948年公布之后,人类社会的共同愿望。但没有法院,就没有法治国可言。一个没有法院的社会,基本上就是一个不文明的社会。亚洲社会想要洗刷不文明的嫌疑,当务之急,就是成立一个亚洲人权法院,而成立一个亚洲人权法院的捷径,不是签署亚洲人权公约,而是先成立并运作一个模拟亚洲人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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