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司法公平「转型」 用霸凌何来「正义」

行政党产会日前对妇联会做出「为国民党附随组织」的行政处分,并全面冻结妇联会资产。(图/记者洪巧蓝摄)

文/陈明

妇联会日前召开会员大会,拒绝与党产会及内政部签署行政契约内政部长叶俊荣广播节目受访时表示,辜严倬云当初同意依内政部所提「组织要民主转型、资产捐国库公益会务接受公共监督」三大原则办理,后来却拒绝签署不清不楚的行政契约,这是对不起新时代的要求,他亦不解辜严倬云为何反悔。

事实上辜严倬云在妇联会员大会前就曾发出声明,表示之所以拒绝这个行政契约,主要就是行政契约内不愿清楚认定妇联会非国民党附随组织,且没有不当党产。若妇联会接受内政部的三大原则,钱也捐了,政府也占1/3的席次,什么都让步了,却连最起码的清白都没有得到,这样不平等的契约怎能签?

反观雷倩愿意签下这个被她形容为「在铁锤木棒中间做选择」的行政契约,为的是断尾求生,至少签约后妇联会一息尚存,保有1/10的财产员工可保有工作,会务也可运作。雷倩说,这样妇联会可以继续做公益擦亮妇联会的招牌,好证明妇联会不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更没有不当党产问题。其实这样的想法可以了解。妇联会委员中,潘维纲的「鹰派」是要捍卫妇联会的过去,雷倩的「鸽派」是要创造妇联会的未来。但问题是未来能不能改变过去?妇联会有两个症结问题:一是妇联会的「劳军捐」是不是侵占人民财产?二是妇联会是不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

就第一项而言,1957年,蒋宋美龄号召全国同胞捐资兴建国军眷舍,许多人纷纷响应,踊跃捐款,而进出口商业同业公会所发起的「劳军捐」就是其中之一。这个「劳军捐」是什么性质,没人敢断定。此外,当初响应捐输的并不只有进出口同业公会,还有许多个人及团体,能说大家全是被逼迫的吗?当然,其后每年继续扣除「劳军捐」,虽都得经进出口会员大会通过,但要说多年来没有「不乐之捐」的成分,恐怕也不符合事实

所以在这种情形之下,除非有明显逼迫证据,否则内政部与妇联会订定行政契约不失为一个解决办法。签完约后,内政部澄清妇联会并非侵吞私人财产,妇联会也承认「劳军捐」中可能有「不乐之捐」,双方协商将长年累积下来的捐款,转用在社会上需要的地方,美事一桩。不过,若内政部要求妇联会捐出财产后,却仍污名化妇联会,那这行政协议本质就是认罪协商,妇联会又有什么理由屈服

至于党产会在签约破局后,就立刻认定妇联会是国民党附随组织并冻结其资产,这无疑是执政者的滥权。世上哪有民主国家顺我意者就不追究,不顺我意就霸凌?更何况党产会已经调查了两年,自己都承认没有找到足够的证据。民进党政府若能以同理心想一想,会愿意自己在罪证不足的情况下就被冠上罪名吗?妇联会拥有庞大资产,引起许多民众敌意,也因此能清算妇联会、救国团等任何有钱机构,许多人都拍手叫好。但若支持「转型正义」就可以是非不分,那与法西斯政权有何差别?现在辜严卓云坚持请四大会计师查账,走司法途径来捍卫妇联会的清白,不论最后结果如何,通过司法还原真相,才是「转型正义」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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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明,时事评论者。以上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本网保有删修权。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