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名医张耀元性侵熟女遭判刑4年 理由矛盾撤销发回更审

张耀元。(图/翻摄自YouTube)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经常上电视广播节目的已婚整形名医张耀元,2018年初与一名蔡姓已婚轻熟女酒吧约会,2人随后共赴饭店发生关系,但蔡女指控张耀元下药性侵。一二审均将张耀元判刑4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认为被害人在性侵过程中曾醒来并明示拒绝,但张男持续性侵,到底是构成「强制性交罪」或「乘机交罪」?原审判决理由矛盾,因此撤销发回更审。

现年42岁的张耀元长相斯文,是台北医学大学生物医学材料研究所理学硕士毕业,曾任台北马偕纪念医院整形外科主治医师台湾微整形医学会秘书长、京砚联合诊所医师,强调是美国私密处整形权威Dr.Gary Alter的亲授门生专长颜面整形、抽脂技术

而本案发生在2018年初,张耀元在案发前半年就透过朋友认识在顾问公司上班的蔡女,2人相谈甚欢,最后相约在2018年1月间,到台北市南京东路某酒吧聚会,2人随后到饭店休息,发生关系。但蔡女事后向检方提告,指称自己遭下药性侵,并在妇幼队的陪同下接受调查。蔡女指控,自己酒量不错,但跟张耀元喝没几杯就晕眩,最后不省人事,所以怀疑张耀元下药性侵。

张男则否认性侵,表示双方当时在酒精的催化下,情投意合才发生关系,不知道为何蔡女事后提告。检方根据蔡女的供词,认定张男嫌疑重大,提起公诉。一审法院调查后,勘验监视器画面,认为蔡女离开酒吧及进入饭店房间时,确实处于酒醉、意识不清及行为举止异于一般正常人状态甚明,因此认定张耀元有罪,判刑4年。上诉二审后,也认定张男成立「乘机性交罪」,驳回上诉,维持4年的刑度

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2人发生关系期间,蔡女曾一度清醒,并明示拒绝不愿发生关系,但张男仍奋力完事。最高法院认为这到底有无构成使用强暴胁迫手段的「强制性交罪」?或如原审论述所称乘人无力反抗而性侵的「乘机性交罪」?因此最高法院认为原审判决理由矛盾,撤销有罪判决,发回高院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