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种投保被追税!国税局查得精明 破解保单传三世迷思

▲林爸爸(要保人)为其子林小弟(被保险人)购买一张储蓄险,林爸爸希望这张保单能传承三代(父自益、父传子子传孙)所衍生出所得税赠与税遗产税三种不同税负说明。(资料来源:台湾人寿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国税局从以往死亡保险金实质课税案例中发现,被保险人在生前的短时间内,若有出现趸缴投保重病投保、高龄投保、短期投保、巨额投保、密集投保、举债投保、保险费高于或等于保险给付金额等八种投保状况,被归类为有逃税的疑虑。

台湾人寿提醒,保险除了要符合投保利益外,又希望能产生税赋减免效果,就必须遵循税源法规设计

保险监理机关一再提醒保户寿险商品主要目的为填补财务保障缺口,若偏离此目的而投保,就应该尽量避免。

税务机关就常以「实质课税原则」为最高指导原则,一旦被认定保险给付对受益人来说是「实质经济利益」,那么就可以根据这个原则课税。

过去认知以为安全的要、被保权益关系人,可能会面临补税,甚而被处高额罚锾。

此外,如何顺利财富传承及达到预留税源效果,也是国人普遍会关心议题

台湾人寿表示,一份保单有三个关系人角色,要保人是拥有保单及出钱的人、被保险人是以自身生命身体为保险利益的保险对象、受益人是受领保险金的人。

除了医疗险意外险以外的保单都是具有保单价值,当要保人与受益人不同时,就有可能被课到赠与税。

台湾人寿提醒保户,定期审阅保单受益人与要保人,聪明规划,才能在报税或突发事故发生时,达到预留税源及延续保障责任的多重效益

今年(2018年)起施行所得税制优化措施,明年申报所得税率将由45%调降为40%,所得税是以个人「当年度所得」来课税。

而遗产税率20%虽较低,但遗产税是以个人一生「财产总归户」来课税,两者课税总额计算方式不同,税负结果会差很大

在投保时要、被保关系人安排上应依不同税法需求来设计,而非「一张保单传三世」的安排迷思。

保险规划具财富杠杆本质及立即变现流动性效果,如能使自身税负权益不会「税」着了,同时又能达到家族财富倍增、顺利传承效果,让保险不只是保险,利人利己

而依保发中心最新公布统计,2017年国人平均每人保费支出新台币15.18万元(保险密度创史上新高纪录,寿险渗透率(保费占GDP的比重)20.51%成为全球数一数二的市场,平均一人有2.5张以上寿险保单,显见国人非常热衷买保险。

台湾人寿表示,台湾保险覆盖率世界第一主因是保单具有多元功能性,可提供保障、累积资产、创造时间价值,传统年金还能解决活太久问题,让保险不只限于保障单一功能。

范例】林爸爸(要保人)为其子林小弟(被保险人)购买一张储蓄险,林爸爸希望这张保单能传承三代(父自益、父传子、子传孙)所衍生出所得税、赠与税、遗产税三种不同税负说明,如上述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