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腾思潮》从挖眼案看社会安全网该怎么补(林彦良)
精障犯重罪 专家建议监护期限应为该罪最长年限。图为屏东「挖眼案」新南村民众到卫生局陈情。(资料照/谢佳潾摄)
最近社会安全网的议题又再一次浮现,无论是去年马籍女大生事件,还是今年上半年屏东假车祸掳人命案,甚至最近屏东又发生一次骇人听闻的超商攻击案件,每一次这些不幸的案件发生后,社会一定又会有一波的社会安全网检视潮。但每次喊着要改善,不久之后又还是会发生令大家「高喊补破网」的遗憾事件。
现行社会安全网的状况,确实是需要改善的,不论是法规的修正、制度的改善,甚至是民众的合作,都是将社会安全「破」网补起来最关键的因素。
社会安全网包含许多面向,举凡是治安、交通、社福、防灾……都是社会安全网的一环,而在新闻上常看到且会被讨论的以「治安」、「社福」为主。治安方面,确实每一次事件都让人惊悚骇闻,社会关注声浪越来越大,也促使政府提出「反跟踪骚扰法」草案。这次发生的屏东超商攻击事件让社会再度检视了社会安全网。有一些凶嫌是被鉴定有精神疾病的,所以法官对其判刑部分往往会考虑「欠缺辨识行为违法之能力」,但却让许多人感受不到司法正义。这次事件爆发后,社会再度掀起「难道精神病犯罪就不用被关吗?」的声浪。相信看过《我们与恶的距离》的人,应该对思觉失调症不陌生,也能了解「暴力犯不一定就是精神疾病患者」,但这次在新闻上又看到一次相关的社会新闻,内心应该充满许多矛盾,毕竟影集与现实是有所不一样。这次屏东事件后,政府也随即回应正积极规划「司法精神病房」让有暴力前科的病患住进这病房。有精神疾病的患者确实也是需要社会的照顾,精神疾病相当多种,所以应避免污名化精神疾病患者,而在精神疾病病发期间,更需要医师及社工师的付出相当的心力才能让患者逐渐好转。
社会大众必然会质疑:「司法精神病房」真能有效解决问题的发生吗?确实,如果仅有成立司法精神病房而未有完善的措施与配套,那几乎就是安抚民众的口号,现行有「收治」的规定,但是相关的配套却没有做好,如出院后的追踪、再发生相关滋扰事件而收治后其出院标准未更严谨评估、卫生单位的访查频率过长。当一位精神疾病患者经评估改善后确实是可以回到社会和大家正常相处,但是若再发生状况,再进行一次收治,那有配套措施吗?总不能把每一次的事件都当作是独立事件,这样长期累积下来就变不可逆的社会案件了!政府应该要有相关配套措施,诸如:
1.社区精神病人各县市收案标准应一致;
2.同一病人再次被收治后出院的评估标准应要趋严;
3.经收案之社区精神病人应以全国为管辖而非以户籍、居住行政区进行收结案,如此迁出或搬离行政区才能进行追踪;
4.精神病人出院后之访查频率都应先密集访视,一段时间后再依等级调整访查频率。
这样,才不会让民众认为每一次的收治,只要一达收治期限,就会出来趴趴走。此外,现行体制下当精神疾病患者发生事件,但未达到犯罪条件,通常都会尊重家属意愿看是否要强制送医,而这也往往会是当地居民最为无奈的事,应该要重新检讨现行体制是否可行。
政府虽然在制度面改善社会安全网,但在执行面仍有许多需要加强的地方。以各地方警政机关所设置的巡逻箱来说,民众想要申请设置巡逻箱要经过层层关卡,而警政署订定的「警察机关设置及巡签巡逻箱实施要点」仅有订大方向,所以最后的权责还是会落到分局和派出所审核,但审核机制又不透明。要知道,巡逻箱的设置与见警率有一定关联,依规定警察得要定时至巡逻箱签到,且透过见警率的提高是可以有效减少治安、交通事件,所以巡逻箱的设置应该要放宽且要透明,才能够真正让见警率提高。
还有,各社区的里办公室或者是社区发展协会也可以建构社区安全地图,将社区治安、交通热点统计出来,并且盘点社区可用之社福资源,以及建立守望相助的机制。可以有巡守队或者是成立庇护站或求助站、建立紧急求救铃等,当民众发生危急时,这些单位能够紧急协助通报。而一般民众在社会安全网中也是相当重要的,民众平常可以多「热心」一点,看到有疑似危机快发生时,可以出声喝止或者是立即通报当地派出所等,这些都能够让社会安全网变得更加完善。
治安方面的社会安全网,需要靠所有人的努力才能够健全,它的相关制度也不可能一下子就修正到位,所以滚动式的修正是必要的。而遇到每一个社会案件就该检视有哪些不足。政府机关若在修正相关政策时,若可以多方听取各界的意见,说不定可以将破网的地方给补起来。(作者为大九学堂二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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