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腾思潮》谁让学权被漠视了?(林彦良)

校长学生座谈会。(作者提供)

近期立法院初审通过修正《高级中等教育法》,将高中生校务会议学生代表最低保障席次入法。未来如三读通过后,对于高中生的权益能大幅提升。此外,前阵子因东华大学学生未缴纳罚款而被扣留毕业证书乙事教育部发函给各大专院校,表示不能将涉及债权事由作为扣留毕业证书之要件。前述两件涉及高中学生权益及大学端学生权益,也让学生权益的议题再次被检视。

事实上,有关大学学生权益,在大学法已有所保障,在第15条保障学生参与校务会议之最低席次,以及第33条由经选举产生之学生代表出席与其有关学业、生活、订定奖惩之会议,两者均保障大学生之权益。只不过,虽然有法律明文保障,但实际上仍有许多学权漠视状况。如有大专院校将学生申诉委员会的师生比进行变动,或者是在执行面受到一些阻力,如校务会议代表在会内的发言权、出席等被干扰等。

而学生权益被漠视的状况是长期累积的,就个人过往长期参与学生自治团体观察出,大致上可以归咎于两个因素:1.学校端2.学生端。学校部分,大致上又可以分为两种状况:一种是学校对于学生相关组织的诉求不采纳、不理会冷漠对应方式;第二种是学校以授课老师行政流程等来干扰甚至是影响学生,如老师刻意在有学生代表的课堂上,公然批评学生代表所做的事情,让学生代表感受到压力;或是行政单位在核销经费或审核企画书时,刻意针对某些学生团体予以刁难。

学生部分,主因为学生不团结,以及学生代表未尽职责校内学生组织,有学生会,下辖有学生会行政中心与学生议会,由学生议会监督学生会。然而有时却会因为派系不同而影响到两会之间的合作关系,原本两会应该一起为学生争取相关权益,到后来却演变成小型的政治攻防。此外,独立于学生组织外,经由学生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代表各院或系出席校内相关会议时,有时缺席,或者是在出席会议时仅是「参加会议」,甚至是相关会议在审查对于学生权益有重大影响时仍不表示意见。学生端的这些问题,虽并未有违失之举,但对于学生权益来说是相当大的伤害。

对于学校端与学生端造成学生权益被漠视的问题,如何改善这些状况,个人有一些浅见

1.在学校端,校方应该有更宽阔的心胸。当学生提出诉求时,宜仔细评估,而非认为事情太麻烦,干脆解决发现问题的学生。若有窒碍难行之状况,也应将所面临的状况如实的回复学生,而不是让学生认为学校漠视不理。

2.在学生端,学生代表不要害怕提出质疑。但也要注意,若提出质疑,应该一并将自己的想法或解决方案提出来讨论,用讨论的方式取代争吵,那势必会让事情更容易解决。此外,若无心于学生自治上,而是为了「证明」而当学生代表的学生,建议真的要慎思。如果起初目的只是为了证书,不如转个念试试看积极参与其中,所学到的事情相信对自己也是相当有帮助的。

学生权益的争取并非一蹴可及,现有的学生权益是经过多少为学生权益奋斗的前辈努力争取,这期间所承受的压力往往非大家所能看见的,对于学生权益并非毫无逻辑而随便争取,而是要衡量现况,提出合时的适宜方法,让学校、学生团体、学生达成三赢的局势。(作者为大九学堂学员、国立台南大学电机工程学系硕二生、校务会议理工学院学生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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