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腾思潮》谁让学权被漠视了?(林彦良)
近期立法院初审通过修正《高级中等教育法》,将高中生校务会议学生代表最低保障席次入法。未来如三读通过后,对于高中生的权益能大幅提升。此外,前阵子因东华大学学生未缴纳罚款而被扣留毕业证书乙事,教育部发函给各大专院校,表示不能将涉及债权之事由作为扣留毕业证书之要件。前述两件涉及高中学生权益及大学端学生权益,也让学生权益的议题再次被检视。
事实上,有关大学学生权益,在大学法已有所保障,在第15条保障学生参与校务会议之最低席次,以及第33条由经选举产生之学生代表出席与其有关学业、生活、订定奖惩之会议,两者均保障大学生之权益。只不过,虽然有法律的明文保障,但实际上仍有许多学权被漠视的状况。如有大专院校将学生申诉委员会的师生比进行变动,或者是在执行面受到一些阻力,如校务会议代表在会内的发言权、出席等被干扰等。
而学生权益被漠视的状况是长期累积的,就个人过往长期参与学生自治团体观察出,大致上可以归咎于两个因素:1.学校端2.学生端。学校部分,大致上又可以分为两种状况:一种是学校对于学生相关组织的诉求不采纳、不理会的冷漠对应方式;第二种是学校以授课老师、行政流程等来干扰甚至是影响学生,如老师刻意在有学生代表的课堂上,公然批评学生代表所做的事情,让学生代表感受到压力;或是行政单位在核销经费或审核企画书时,刻意针对某些学生团体予以刁难。
学生部分,主因为学生不团结,以及学生代表未尽职责。校内学生组织,有学生会,下辖有学生会行政中心与学生议会,由学生议会监督学生会。然而有时却会因为派系不同而影响到两会之间的合作关系,原本两会应该一起为学生争取相关权益,到后来却演变成小型的政治攻防。此外,独立于学生组织外,经由学生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代表各院或系出席校内相关会议时,有时缺席,或者是在出席会议时仅是「参加会议」,甚至是相关会议在审查对于学生权益有重大影响时仍不表示意见。学生端的这些问题,虽并未有违失之举,但对于学生权益来说是相当大的伤害。
对于学校端与学生端造成学生权益被漠视的问题,如何改善这些状况,个人有一些浅见:
1.在学校端,校方应该有更宽阔的心胸。当学生提出诉求时,宜仔细评估,而非认为事情太麻烦,干脆解决发现问题的学生。若有窒碍难行之状况,也应将所面临的状况如实的回复学生,而不是让学生认为学校漠视不理。
2.在学生端,学生代表不要害怕提出质疑。但也要注意,若提出质疑,应该一并将自己的想法或解决方案提出来讨论,用讨论的方式取代争吵,那势必会让事情更容易解决。此外,若无心于学生自治上,而是为了「证明」而当学生代表的学生,建议真的要慎思。如果起初目的只是为了证书,不如转个念试试看积极参与其中,所学到的事情相信对自己也是相当有帮助的。
学生权益的争取并非一蹴可及,现有的学生权益是经过多少为学生权益奋斗的前辈所努力争取,这期间所承受的压力往往非大家所能看见的,对于学生权益并非毫无逻辑而随便争取,而是要衡量现况,提出合时的适宜方法,让学校、学生团体、学生达成三赢的局势。(作者为大九学堂学员、国立台南大学电机工程学系硕二生、校务会议理工学院学生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