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腾思潮:林彦良》拚志愿服务时数 不正常
服务学习时数的「不能输」,是现阶段许多家长与学生的心声。自十二年国教开始,在国中免试升学中,比序项目就有服务学习时数,而各县市政府所订了各种大同小异的标准。由于免试升学采多元化评量,又将服务学习纳入评分之一,因此服务学习时数成了一定不能输的关键,却也让家长及学生们疲于奔命!「只需花时间就能赚到的分数不赚吗?」,这句话常在多数家长对谈间听到,却带给志愿服务一些冲击与影响。
许多学生每学期去各公益单位做服务,确实能够让公益单位能有些许人力能运用。在第一线负责学生服务学习的人员通常是管理志工的专人。要知道,志愿服务有「长期」的特性,并且没有时数的限制;但学生为了升学而准备的服务学习时数,却订有时数与分数上限。而因为每个比序都相当重要,因此许多学生做到上限时数就再也不继续服务。在实务面上,常会造成些许学生将时数看得太重要,却忘了服务学习的本质,是从服务过程中学习到课间所学不到的知识。此外,在加分的情况下,也衍生出过度重视功利主义,以及重量不重质的情况:学生一味追求时数的多寡,却不在意从事的内容。更糟的一点,是城乡差距所造成服务需求不一,偏乡学子在比序上反而吃亏。
短期服务学习可以减缓公益单位的人力需求,但长久下来却对志愿服务造成影响。升学过后,有多少学生会继续从事社会服务?这是值得省思的。把服务学习订成升学标准,也让新一代年轻人将服务物化,之后在大学又碰到服教课程,半强迫式的服务恐怕不会长久,甚至让这些人再也不想踏入社会服务,不愿意成为志愿服务者的一份子。
如何能够改善服务学习功利主义、重质不重量、城乡差距的状况?我建议,服务学习时数可从两个方面同步进行:
第一, 换算分数应采累进制,而时数上限能够提高,如此看似增加学生负担;但从另一角度思考,长期观察,几个学期下来,才能够判断出他们是否真的对服务有兴趣、热情与耐心。
第二, 常见的志愿服务时数是经过志愿服务基础及特殊训练后,并加入运用单位才会有的。这也是志愿服务法明定,政府所办理的相关志愿服务奖励机制也以此时数做为依据。而现阶段学生所做的服务学习时数因并未经过志愿服务基础训练及特殊训练等,所以服务学习时数并不属于志愿服务时数。政府应该要放宽从事志愿服务者,让志愿服务时数亦可同时采计为服务学习时数。对于真正在从事志愿服务的学子能减轻些许负担,也能够吸引真正想投入社会服务的学子加入志愿服务的行列。
另外,若能在参与各项服务学习活动时事后缴交相关心得,并由校内专责人员依其服务内容在一个区段内给予分数;或者由各公益单位向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提出所要做的服务内容,并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评估该项服务计划的所做的时数,转换成升学认可的服务学习时数1.5倍至2倍,那会更加理想。一方面使这样的活动,能与一般服务有所差别,并且能让公益单位思考更具创新的服务。而城乡差距的部分,地方政府应对偏乡地区的比序项目有所放宽,一方面可以增加偏乡学子升学机会,另一方面对于偏乡服务单位不多的状况也能有所配套。
服务学习是近期的教育改革,也让社会服务随之变化。志愿服务运用单位有时也会结合大学的服教课程学生,搭配服教课程中的创新服务,并结合参与服务学习的中学生让活动变得更有意义,服务学习并非将学生以免费劳工的形式来进行,而是期许学生们在从事服务学习的过程中,不论是对于管理、技巧、人生、经验…等都能够有不同的收获,进而培养出课堂上无法学习到的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