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腾思潮》从围炉看有责配偶离婚自由释宪案(王如玄)

正是许多人欢欣尾牙、围炉团聚的时刻,台湾民间社会团体为此费尽心力募款、募集物资,盼能为社会上需要被帮助的家庭带来年节的些许温暖。图为示意庄敬高职连续10年邀请弱势围炉。(社会局提供)

虎年摆尾,兔年扬眉,正是许多人欢欣尾牙、围炉团聚的时刻,但仍有一群人等待有家可回、等待实现孩子们新年愿望。台湾民间社会团体为此费尽心力募款、募集物资,盼能为社会上需要被帮助的家庭带来年节的些许温暖。

十几年来参与了无数个受暴家庭的围炉服务活动,看见受暴离婚妇女独力负担家计的坚强与艰辛,每个受暴家庭展现的生命韧性却映照出多年来台湾政策与法制对离婚妇女经济议题的缺失及怠惰。

日前在现代妇女基金会花莲工作站的「大手牵小手围炉过好年」活动中,亲身感受新住民妈妈一个人带着三个孩子在偏乡生活的不容易。不稳定的工作、微薄的经济收入、入不敷出的生活及教育费用支出、还不清的沉重债务;因为离婚照顾子女而被职场歧视、解雇失业,还有日以继夜为家务劳动贡献却欠缺公平的夫妻财产分配制度。然而,这些处境只是社会基层的缩影,是政府长期以来漠视、不愿改变的结果。更讽刺的是,政府将对离婚妇女的经济赋权与培力仅视为施政边缘的工作,但这却是民间团体努力不懈的核心价值。

离婚妇女经济议题向来为妇女团体所关注。根据卫生福利部2019年妇女生活状况调查,离婚妇女平均每月收入约3万元,3万元以下者就占了离婚妇女人数53万6千多人的51.21%;又在女性劳动力参与率当中,离婚妇女劳动力参与率仅约23%。同时,随着国内贫富差距扩大创新高,加上女性从事比例较高的住宿及餐饮业、批发及零售业与其他服务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仅薪资成长有限,且是通货膨胀冲击甚钜的族群。

上述调查,离婚妇女期望政府提供或加强妇女服务措施重要度分别为经济协助、增加幼儿及老人照顾服务、就业媒合及落实弹性工作或友善工作环境。在接触的个案服务中,即便离婚妇女有意愿参与就业训练,但在难以兼顾家庭照顾下怯步不前。婚姻关系或同居暴力在家庭暴力案件中仍占多数,2021年受疫情影响通报案件约7万件。尤其在家庭暴力中受「经济暴力」的终生盛行率增加趋势观察下,纵然就业服务法将独力负担家计列为特定对象、家庭暴力防治法提供家暴被害人就业协助,惟对于从未进入或离开职场一段时间的离婚妇女而言,不论从实务经验或官方数据,皆可见得离婚妇女的经济贫穷议题,值得政府重视并提出有效的友善就业及薪资改善政策。

从离婚妇女经济保障多元政策考量,民法的婚姻保障制度亦应重新检讨。婚姻自由可否由公权力介入虽有争论,亦有当事人声请释宪主张「离婚自由」,并在宪法法庭辩论及审理中。但现行民法有关有责配偶离婚自由受限制,并非只是道德伦理与违宪与否的对立辩证而已。离婚自由前提是对离婚后法律效果的合理安排,尤其是对无责且经济弱势的一方,但民法夫妻财产分配制度30年来对此做了更进步的改变吗?婚姻弱势一方得到婚姻制度保障了吗?尤其在脱产问题严重的台湾,被迫离婚的妇女如何得到她应得的权益?这些问题被看见了吗?如果连基础工作都难以整合落实,离婚自由只是空洞口号。

民法当然具稳定社会功能。台湾都已经实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施行法」11年了,去年第四次国家报告国际审查也已做出修改民法亲属编章节的相关结论:取消「生活陷入困难」的状况,作为获得赡养费的条件;新增财产的定义,其中包括无形资产;使其在所有职业中都有充分和平等的配偶年金分配权。这些妇女团体诉求了30年,法务部依然本位主义、无动于衷吗?或是因内阁改组就停摆了吗?

如果赋予有责配偶离婚自由权利是「矛」,那么完善的离婚妇女经济保障制度便是有利的「盾」,而这更应该优先于婚姻自由的价值。可惜,台湾常欠缺社会理性对话,政策炒短线,施政先后顺序错乱,大撒币似乎成了政府面对社会难题的优先手段。正如普发现金6000元,皆大欢喜的背后,对一个因失去婚姻必须独力撑起家计的家庭而言,只是杯水车薪,也不能改变他们的不利的处境。

经济独立是促进妇女人权保障的第一步,能推行的劳动、社福、内政及司法政策何其多。民间团体在推动政府往前走的时候,何者为先?何者为后?先后优先顺序牵动多少弱势妇女的生存与尊严,不可不慎!新的一年,掌握权力资源的政府还要继续唬弄,不愿看见吗?

(作者为雍展社会福利慈善基金会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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