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久恐致癌!食药署宣布8/1起36款胃药全禁

放久致癌物恐超标!食药署宣布8/1起36款胃药全禁。(示意图/达志影像

食药署今天宣布,自8月1日起内含雷尼替丁(ranitidine)成分的胃药将全面禁用,若医院药局、诊所仍持续贩售、使用,将依消保法开罚新台币6~150万。

含ranitidine药品许可证清册。(图/食药署)

食药署表示,近期因国际间发现含雷尼替丁成份的药品,会因放置时间、保存温度等造成N-亚硝基二甲胺(N-Nitrosodimethylamine, NDMA)含量逐渐增加,增加致癌风险美国、欧盟已有数国展开药品回收作业

食药署药品组科长洪国登表示,国内共有36款药品含有雷尼替丁,但因这些核准药品的保存期限过长,约在2到4年间,无法保证每款药物在过期前的NDMA有办法符合规定的96mg,因此食药署决定先进行下架,之后再展开回收。

洪国登说,从健保资料库上来看,含雷尼替丁的药物国内用量大约是1年8000万颗,算是常见的胃溃疡药品,也由于国内用量大,目前已陆续有厂商开始回收,像6月中化就已开始进行,今天食药署也有向其他厂商发布回收讯息,目前数字还在统计中

至于罚则部分,洪国登指出,若8月1日后仍有医院、药局、诊所在使用、贩售,可依消保法开罚新台币6~150万元,但若是已被要求进行回收的厂商未在期限内完成回收,则可依药事法开罚20~500万。

洪国登说,由于先前国内有关雷尼替丁的药物保存期限过长,因此未来厂商若想重新将药物上架,必须先将保存期限缩短才能进行,并经过安定性试验通过后才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