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噪音二审仍免赔 受害里民怒吼:司法已死
苗栗县通霄镇城北里民长期受台湾高铁噪音所苦,2015年6月向环保署陈情,公害纠纷裁决委员会裁决高铁需赔偿26名里民830多万元,高铁不服向苗栗地院提起「确认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存在之诉」,一审胜诉,里民上诉台中高分院,4日宣判驳回。
「台湾司法已死!」城北里长詹春旺气愤难平,痛批高铁坚持不设隔音墙,高分贝噪音不但影响居民身心健康,更打坏附近风水,附近住户有人因此家破人亡,但法院竟判高铁免赔,无奈司法根本是为掩盖国家高级长官做错事,为有钱有势的高铁所设,不是一般民众可使用的。
詹春旺主张,只要建置隔音墙,不仅噪音会减弱,也能改善附近风水,但高铁宁愿花钱与民打官司,也不愿赔偿受害者及建置隔音墙,他强调,里民及自救会将与法扶律师讨论,上诉的机会很高。
针对城北里公害纠纷,台湾高铁公司5日下午回应,高铁通车前,沿线均经过环境影响评估,全线高架桥路段,已设置高于轨道面1.25公尺之混凝土隔音墙,可对高铁通过之主要音源具有噪音防护功能,通车后,亦于敏感路段持续监测,测量结果均符合法规。
台湾高铁公司指出,此案地点均位于高铁高架桥下方,住家楼层大多为2层楼(约6公尺)以下,轨道高度则平均高于地面10公尺以上,针对受影响的零星住户已逐户访视,并透过实际量测判定是否符合装设气密门窗补助标准,但经协商结果,仅2住户同意,并分别于2010年及2013年完成气密窗设置,其它住户仍坚持安装隔音墙。
高铁坚持装设气密窗为最佳解决办法,并解释因声波具有绕射性,隔音墙仅可达到基本防护,无法明显降低音量;相较于隔音墙,气密门窗更可有效阻挡噪音入侵,强调补助装设气密窗,不但优于法令规定,且较能有效改善音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