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仲谅「红火案」传会计师作证:减资为财务手段非亏损

中信慈善基金会董事长辜仲谅被控11年前涉犯「红火案」,一、二审均被依《证券交易法》等罪重判。(图/记者季相儒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长辜仲谅涉及的「红火案」,为厘清检方质疑其中款项汇回中信金子公司后有办理减资,是在弥补损失一事,高等法院一审上午传唤安侯建业会计师杨柳锋作证。

杨证称,中信金所属的CTO公司,在红火公司汇回款项后有减资的动作,从该公司的财报上看来,CTO公司在清算之后,仍有新台币4千多万元的盈余,虽有减资动作,但从会计原则上来说,减资并不一定代表亏损,只是财务上的手段之一。

由于辜仲谅的妹婿陈俊哲为「红火案」的主导人,为厘清其角色,辜的律师也再次声请传唤陈俊哲作证。然因案发迄今陈俊哲未到案而遭到通缉,律师请合议庭远距视讯方式,与目前人在美国的陈俊哲透过视讯作证。辜的律师说,远距视讯是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讯问证人方式,希望合议庭能与陈俊哲的律师联系,确认他是否愿意依「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协定」以远距视讯作证,而审判长亦在庭后表示,会尽快决定是否传唤。

上午的庭审除了传唤签证会计师杨柳锋作证外,为还原中信金控于「红火案」发生当时的风险控管机制,以及中信银行于2006年出售3.9亿美元的结构债予红火公司过程,有无违反相关机制的规定,合议庭也考量是否传唤前中信金控的风险长许建基作证。

辜的律师表示,「红火案」因案情复杂,应尽可能就当事人所提出证据充分调查,才可避免违法侵害人权憾事发生。律师同时以徐自强无罪定谳案为例,指徐在遭法院判处9次死刑、2次无期徒刑,并历经5次非常上诉、声请大法官解释后,终在2016年9月经高等法院更九审判决无罪,并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而确定。律师强调,倘若在这过程当中,法院无视被告利益轻率拒绝被告调查证据的声请,恐会造成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