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错一杯饮料两帮人拳脚相向 助阵男错砍人判16年定谳

陈姓男子助阵却杀死人,判刑16年定谳。(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桃园罗姓男子的表弟,因为误喝了林姓男子女朋友饮料发生冲突罗男找了陈姓、徐姓2名友人前来助阵。混乱中,陈男竟持西瓜刀砍杀对方,将对方杀成脏器外露。一二审法院均将陈男重判16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陈男上诉,陈男「公亲事主」遭判刑16年定谳。至于同伙罗、徐2人,一二审均被依伤害罪判刑1年与11月,已先行定谳。

本案发生于2017年8月间,桃园男子罗滔滔(26岁)因表弟不小心喝到林姓男子女友的饮料,而与林姓男子发生冲突。罗男找了友人陈顺德(24岁)、徐仕宪(26岁)前来助阵,并约对方到桃园市杨梅区某便利商店。林姓男子也找了2名友人前来协助,而罗男等3人见到对方下车,还没开口问话,就是一阵追打。

其中陈男抓起西瓜刀,先以刀背攻击对方其中一人,对方以甩棍反击,结果陈男杀红了眼,追砍他胸、腹部多刀,连脏器都砍到外露,但伤者仍负伤逃逸。不过跑没多远就体力不支,倒地不起,经送医后不治身亡。警方循线逮捕罗男等3人,虽然陈男否认杀人,辩称是被甩棍打到头后,才会攻击对方,自己是正当防卫,不具杀人故意。但检警仍依照杀人罪对3人提起公诉。

一二审法院审理时,勘验现场监视器画面,发现陈男被对方甩棍反击后,持西瓜刀不断朝被害人要害砍杀,伤口深达脏器、危害甚深,可见具有杀人故意,考量他犯后不知悔改,饰词狡辩,又没跟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因此法院均依杀人罪重判16年。另外罗男与徐男部分,法院不认为2人具杀人故意,均依伤害罪分别判刑1年、11月,此部分先行定谳。

陈男上诉第三审,案经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并无违误,日前驳回上诉定谳。陈男「公亲变事主」,错砍死人判刑16年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