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检讨长荣航权有法规撑腰!学者再抛:工会已不是合法罢工
长荣空服罢工进入第16天,交通部长林佳龙5日上午呼吁,长荣罢工拖得越久对伤害越大,将影响到政府未来对航空公司航线、航权检讨。学者指出,交通部基于公共利益确保的立场,从政策配合情况检讨未来航权分配有法源依据,长荣航空在罢工事件的法制层面并无违失,反而是工会端的诉求则不断变更,已经不符合罢工三要素,罢工合法性有疑虑,现在是资方比较站得住脚。
据国际航权分配及包机审查纲要(民用航空法第50条第4项规定订定),第6条规定民航局初审业者之申请营运案时,应依政策面及技术面项目评估,且政策面占50%。开南大学空运管理学系副教授卢衍良指出,交通部基于公共利益之确保的立场,从政策配合情况检讨未来航权分配,有法源依据,但实际执行时仍应本着事实依据考量。
▲林佳龙上午表示,长荣罢工将影响政府未来对航空公司航线、航权检讨。(资料照/记者庄乔迪摄)
卢衍良认为,对于罢工事件之处理疏漏与否在政策面上的评分,仍应回归到法理情的层次思考,就过程中的具体事实作认定,以目前情况发展,长荣航空在法制层面并无明显违失之处,如有,劳动部或交通部应行举发。
反观工会端的诉求不断变更,卢衍良指出,可能与合法罢工的三大成立要件有所矛盾。他进一步解释,三要件包含必须要经由依工会法成立的工会发起、罢工原因必须要与劳动条件继续维持或变更的调整事项具有实质关联性以及调整事项经劳工局劳资争议调解不成立,且工会全体会员无记名投票又过半数,才算取得合法罢工权。
自6月20日罢工以来,工会端诉求数次变更,已经与原本八大诉求不同。卢衍良说,像是劳工董事与日支费等都已消失,且新诉求并未经过劳工局争议调解不成立和会员无记名投票过半数两程序,是否仍满足6月20日启动罢工的合法性,不无疑虑,目前长荣航空比较站得住脚。
另据规定,国际航权分配及包机审查纲要第10条规定,业者未充分使用获配容量班次连续达6个月,民航局得报请交通部废止获配容量班次之全部或一部,卢衍良则表示,目前此要件还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