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冷气、洗澡都算钱?卫福部修法禁止保母「巧立名目」收费

▲开冷气、洗澡都算钱?卫福部修法禁止保母「巧立名目收费!(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现今多数双薪家庭父母都会选择将孩子托给保母,但有地方政府发现,有些保母会随意增加名目收费,如冷气、洗澡等。对此,卫福部近日修正居家托育服务提供者登记及管理办法》,规定保母收费不得「巧立名目」,若届期未改善,则可处6千到3万元罚锾。

卫福部社家署副署长祝健芳指出,根据《儿童及少年福利权益保障法》规定,各地方政府可透过家长专家开会,制定各区托育费用的收费标准和名目,其他则可自由决定是否有副食品费、托育时间延长费用和额外奖金等,但各地方政府发现,有些保母会另外收取洗澡费、冷气费,增加托育费用,而家长会因为孩子多半不敢反应和检举。

祝健芳进一步说明,各地方政府在实施上,遇到不少收托人数、收费等问题,且在实际查核时发现,因为法规文字不够明确,有不少争议产生,家长也因为孩子还是必须托付给保母,而不好直接反应,所以此次卫福部也将修法增加「巧立名目」四个字,希望能减少争议。

▲此次修法也新增计算保母的收托人数,不收费的也计算在内。(图/达志示意图

除了明确规定「巧立名目」之外,此次修法也新增计算保母的收托人数,不收费的儿童也必须计算在内。祝健芳解释,现行规定是日托最多4人,全日或夜间最多2人,此外也包括保母自身6岁以下子女、受监护三亲等内,但各地方政府反应,有时保母也会免费短时间帮忙照顾邻居和亲戚小孩,也引起争议,所以才会规定未收费的儿童也要计算在内。

祝健芳提醒,根据《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除了有保母技术士证幼保护理相关高中以上学校学程毕业外,一般人必须受训且须取得「居家托育服务登记证书」才能当保母,目前国内已有大概2万5千多名保母有取得「居家托育服务登记证书」。

祝健芳强调,修法是为了避免不当收费,家长未来也可向各县市政府社会局检局若保母届期仍不改善,则可处6千到3万元,若情节重大或处罚3次仍不改善,则可废止保母登记。另外,修法也增订罚则,若保母恢复托育服务,必须合法申请所有流程并且取得发证单位同意,才可继续收托,违者可处6千到3万元罚锾。

★图片为版权照片由达志影像供《ETtoday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达志影像许可,不得部分全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