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慌症男国道遭6车辗成肉泥 检方认「肇事驾驶无过失」不起诉
▲2019年2月11日清晨国道1号发生韩姓男子驾驶自小客车撞护栏,下车撞遭辗毙(左为完整的身体;右为尸体残骸)。(图/资料照/记者唐咏絮翻摄)
韩姓男子2019年2月间开车载女友行经国道1号时,突然恐慌症发作而将车辆停靠路肩,下车与女友换驾时,先被谢男驾驶的车辆撞到,再遭5辆车辗过,警方获报赶赴现场时,韩男已被撞成肉泥,死状凄惨。家属对谢男控告过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但韩男血液中被验出有酒精及抗压性药物,且经查有不当进入、倒卧高速公路的情事,台中市地检署检察官采大法官第777号解释文,认定韩男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无证据证明谢男有何故意或过失,5日将谢男予以不起诉处分。
检方指出,2019年2月11日上午5时许,韩男(49岁)于国道1号北上184.5公里处外侧车道,先后被6辆车辗压,导致全身压碎创并骨折、器官损伤,遗体破碎成多块、身首异处,并多处呈肉泥难以辨识。坐在驾驶座上的陆姓女友当时准备与韩换驾,却目击韩男遭撞过程,因为惊吓过度无法言语,一度无法做笔录。
抽检死者血液检验结果,验出酒精浓度为0.54mg/L,并检测出第4级管制药品氯硝西泮的代谢物,常用于治疗及预防癫痫发作、恐慌症,以及高血压药代谢物。
韩男家属提告,指第一辆车驾驶谢男(46岁)行驶至该处时闪避不及撞上因体内酒精及抗焦虑药物致倒卧在外侧车道上的韩男,谢男除了拨打110报警外,未等候救护人员或警员到场,就开车逃逸。
▲韩男驾驶的自小客车。
陆女证称「韩男当时开车恐慌症发作,他的头往后仰,油门还踩着,她一手拉方向盘一手拉排档杆打到P档,车子慢慢开到路肩,我怕他发作就打110,然后他就下车了,我还在讲电话,就突然听到一声碰,看到他就躺有外侧车道」。
谢男则向检警否认犯行,辩称「当时看到有故障车停在路肩,我的速度在100公里左右,接近事故车时,看到有东西在我行驶的外侧车道上,但因我的右边有停放故障车,来不及反应就撞上,我有下车查看,觉得撞到的东西怪怪的,就打电话报警」。
▲韩男于国道上遭辗毙。
检察官勘验现场查出,韩男先擦撞内侧车道,再往右行驶将车停放路肩,并闪故障灯下车站在路肩,但谢男行驶至该处时,韩已倒卧在外侧车道,谢的车子前保杆下方破损,前保杆离地面高度约35至40公分,显示当时韩应是躺卧而非站立,显示韩是夜间进入高速公路外侧车道躺卧,至衍生连环碰撞事故。
检方认为,依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而此路段属夜间无照明路段,韩男因恐慌症发作而下车并卧倒在高速公路的外侧车道,令高速行驶的车辆难以防范,勘认系因不当夜间进入高速公路于先,衍生碰撞事故为肇事原因,难认是谢男驾车撞死韩男,因此谢男无过失致死刑责。
而韩男家属提告肇事逃逸罪的部分,依据大法官第777号解释文,本件车祸事故的发生,是因死者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事证不足以证明谢男有故意或过失情事,因此对谢男予以不起诉处分。
►我没有迟到,是时间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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