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鼓励期满续聘 减少外籍看护跨境移动

雇主聘雇外籍家庭看护工期满,如仍有照顾需求,应于所聘雇的外籍家庭看护工聘许可期限届满前4个月内,向劳动部申请重新招募许可。劳动部提醒,雇主应注意申请期限及申请资料文件是否齐备,后续才可以顺利办理外籍家庭看护工的聘雇许可。

劳动部表示,经统计外籍家庭看护工的招募申请案常见退补件原因,包括雇主或被看护者地址户政资料不符、雇主欠缴就业安定费、未办理外国人解约提前出国验证程序及未完成长期照护管理中心推介程序等。

劳动部说明,现行外籍家庭看护工核准工作地址是以雇主户籍地址、被看护者户籍地址或第三地择一填写,雇主申请时应正确填写雇主或被看护者户籍地址;另雇主应于外籍家庭看护工聘雇许可期限届满前4个月内或于聘雇许可有效期间中途解约提前出国者,于外籍家庭看护工预定出国前4个月内,以切结外籍家庭看护工会遵期出国方式,向劳动部申请重新招募许可。如外籍家庭看护工预定出国日期并非在聘雇期限届满日前14日内,雇主应至外籍家庭看护工工作地县(市)政府办理解约验证程序。

另依雇主聘雇外国人许可及管理办法第12条之1规定,雇主申请聘雇外籍家庭看护工应先向卫生福利部公告医疗机构申请被看护者之专业评估,并至工作所在地县(市)政府的长期照护管理中心推介本国籍照顾服务员,有正当理由无法满足照顾需求而未能推介成功,才可以申请聘雇外籍家庭看护工,因此雇主申请前应确认推介程序已完成,并如期缴纳就业安定费,才可避免无法顺利取得重新招募许可,影响后续引进或续聘外籍家庭看护工的期程

劳动部说明,为避免传染风险扩大、减少移工跨境流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劳动部鼓励雇主优先期满续聘,继续留用同一名移工;劳动部也提醒,雇主办理外籍家庭看护工期满续聘申请期间,应于该外籍家庭看护工的聘雇许可期满前4个月内先申请并取得重新招募许可,且应于聘雇许可期满前2至4个月送件办理期满续聘许可的申请,如果外籍家庭看护工的聘雇许可期限将届满未能及时申办重新招募许可,雇主仍应于前述规定的申请期间同时送件申请重新招募及期满续聘许可。为使申请作业顺利,请雇主多加留意办理时程及应备文件,并确认申请书表资料栏位是否完善,避免影响期满续聘许可的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