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长发考绩被打丙提告败诉 叶继元沮丧:法院一味支持机关
▲长发警叶继元被记申诫考绩丙等提告败诉,他认为法官一味支持机关。(图/记者张曼苹摄,下同)
保二总队员警叶继元2015年因蓄长发被记17支申诫,隔年年度考绩还被打丙等,叶认为保二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提告要求撤销「丙等」,并向保二总队求偿50万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警政署的处分是维护警察纪律与专业形象及民众对警观感,因此判叶败诉。叶继元失落地问,「法院真的有体会到公务人员提救济的困境吗?」
叶继元表示,他在这场性别表达的抗争已持续很多年,从9年前至今发现和长官对话没有效果,就如同法院认定机关被赋予很高权利,不太会理会员工异议,这期间经历被贴标签或被长官同事分化及打压,甚至遭遇免职困境,虽然免职令被撤销,但却考绩却给予丙等,「法院看不到机关任意制定规定的情形,还一味支持机关,如果是这样,那我们进法院要干麻?法院真的有体会到公务人员提救济的困境吗?」叶认为,政府机关带头强化性别刻板印象是很荒谬的事情。
「惩处恣意无上限,考丙奈何进法院!」台湾警察工作权益推动协会陪同聆判后,在庭外喊口号为叶继元打气。叶的委任律师郭德田则说,感觉北高行法官活在十几年前的时代,甚至是还未有两性工作平等法的时代,单纯就服仪规定,男女不同就是差别待遇,且按照现在工作平等法应要有正当理由,所谓维护民众观感不应当作差别待遇的正当理由,保二总队明显有这么多违反性平法作为,「可是法院好像都看不到,还是在旧时代的想法。」
最后,叶继元强调,每个人都有他的特殊性存在,社会有规范出来就是要解决大家在社会上生活的困难,这样一味忽视大家个体差异,强制将人二分法,否则就惩罚,这已经违反本来制定法律或规范的用意,接下来将会继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