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同意茂德国际收购东森电视案 张高祥入主差投审会许可

▲NCC同意茂德国际收购东森电视案,待投审许可张高祥将正式入主东森电视(图/记者林昱均摄)

记者林睿康/台北报导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31日)审查同意「茂德国际收购东森电视案」,并根据买方承诺,订出包括「维护新闻专业自主」、「落实公司专业治理」、「促进产业发展」和「维护劳动权益保障及弱势关怀」四大面向、14项要求。NCC发言人翁柏宗表示,待经济部投审会许可本案后,东森电视必须依照卫广法向NCC申请营运计划变更,而NCC每年也会检视买方有无落实承诺事项,期许东森电视产制优质内容以提升消费者视听权益。

NCC发言人翁柏宗指出,「茂德国际收购东森电视案」历经专家学者咨询会议、公听会听证会程序后,委员会最后依照卫星广播电视法第4条、第5条、第10条及外国人投资条例第7条等相关规定,决议通过此交易案。不过基于买方的承诺,NCC订出四大面向、14项要求,作为同意前提

(一)维护新闻专业自主:1、受让人入主东森电视,会维持所属新闻频道专业独立运作,不受不当干预。2、受让人入主东森电视后与新闻部员工签署「编辑室公约暨依「涉己事件新闻处理规范制播新闻。3、东森电视新闻自律委员会将增聘外部媒体监督组织代表。

(二)落实公司专业治理:1、强化公司治理,受让人承诺会将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未来5年,受让人自然人股东将不担任东森电视经理人职务。2、受让人延聘外部专业公正人士任东森电视董事职务。3、受让人及关系企业关系人与东森电视间不应有显著非常规交易或不当利益输送情事

(三)促进产业发展:1、未来6年,在既有每年约新台币3亿元投入自制戏剧、电视电影儿少节目制播的基础上,东森电视将增加新台币9亿元投入自制戏剧、电视电影、综艺、儿少节目及国际新闻制播,逐年具体提升本国节目自制比率新播比率暨改善内容品质。2、未来3年,东森电视每年另增加新台币4200万元以4K UHD画质制播自制戏剧、电视电影及儿少节目。3、东森电视于既有基础上增加国际新闻制播比例至少10%。4、受让人、东森电视及其关系企业未来3年内不并购其他系统、频道、申设新闻频道或经营频道代理

(四)维护劳动权益保障及弱势关怀:1、转让人及受让人承诺保障东森电视就业安定、提升劳动环境及条件,转让人应妥处劳动权益保障事项,交易完成后,由受让人赓续处理。2、受让人继受既有劳资协商团体协约条款,并于入主后持续与东森电视工会协商团体协约。除产业环境或营运绩效大幅变动,或依据绩效考核调整不适任人员外,东森电视不任意裁员、解雇、缩减人力调动职务,亦不对员工权益进行不利益之变动。3、东森电视员工起薪不得低于每月新台币3万元。4、促进听障近用,东森电视各节新闻、气象、戏剧、儿少节目搭配字幕播出。

翁柏宗表示,NCC同意此交易案后,会把意见回复给经济部投审会,等投审会许可本案后,东森电视必须依照卫广法向NCC申请营运计划变更,而NCC每年也会检视买方有无落实承诺事项,期许东森电视产制优质内容以提升消费者视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