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周刊/电子业真的需要品牌吗?

文/汤明哲

我在班上做过一个张明正(趋势科技董事长)教我的实验,将可口可乐倒入矿泉水瓶子,拆掉瓶身所有包装,看起来像是一瓶黑黑的阴沟水。上课时,找一位调皮捣蛋的学生命令他喝下,这位学生吓坏了,以为我在处罚他,一直和我道歉,也拒绝喝,最后我告诉他这里面装的是可口可乐,他马上愿意花20元喝下。

同样的产品,有品牌和没品牌的差异立即可见。

品牌神话不适用电子业 苹果两年就击退许多百大品牌

因为很多国际公司都有品牌,加上上述品牌效应,让台湾政府业界认为,台湾公司缺乏国际竞争力是来自于缺乏国际化的品牌,附加价值有限,还有台湾产品就必须打折才卖得出去的负面效应。因此不论政府和国内业者,都以创造品牌为职志

但,这一定是对的路吗?只要做品牌,就一定能高枕无忧吗?品牌到底可不可以保护公司的市场地位?在消费电子业,答案好像是否定的,品牌的神话最近正被打破。

举例而言,当苹果推出iPad和iPhone后,拉开了和笔记型电脑智慧型手机差距,开创了破坏式创新,以平台做为竞争的基础,两年间,成为世界市值最大的公司。

电子业不是LV 产品被模仿,品牌价值消失

消费性电子产业里,品牌的价值都是建立在产品功能的差异化。例如,Google推出搜寻引擎后,由于其独特的搜寻演算法关键词搜寻的相关性高,雅虎在搜寻引擎的市占率短短几年内立即衰落至32%。当有更好的搜寻引擎出现时,Google的宝座恐也不保。

再看日本家电公司的案例,Canon、索尼与Panasonic等世界一流品牌,当韩国三星、LG也能生产出同样可靠品质家电产品时,这三个品牌的市占率和公司市值双双下滑。

品牌在消费电子产业有用吗?如果没有用,经济部推动自创品牌政策又有用吗?台湾电子业是不是要深入探讨这个议题

现在看来,在消费电子业,品牌只有锦上添花的功能,不能雪中送炭,只要功能不超越竞争者,就会被淘汰。这并不表示台湾厂商不应创品牌,但品牌力绝对不是决胜点。

台湾企业合并才有出路 有机会力拚三星

如果品牌不是台湾电子业的出路,未来只剩研发创新一条路。但台湾公司规模太小,达不到研发最小经济规模,没有办法和国际大厂竞争,推动企业合并还有些希望。

例如推动华硕宏达电与宏碁合并推出完整的产品线,也许能和三星一拚。但也不要羡慕三星,只要出现破坏式创新,三星的品牌价值也许又和诺基亚一样不值一文。近日苹果股价大跌,更显示出品牌之不可恃。

从政府政策而言,推动中小企业自创品牌,是不是正确的政策?文创产业和服务业也许是正确的。但是在资讯业也许是错误的。

无论如何,不要误会笔者主张品牌无用论,本文的结论只是根据几家公司的案例,并不是大规模的样本研究,所以结论只是观察的结果,而且只适用于消费电子业。

作者汤明哲现为台大国际企业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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