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有感吗/有效打击犯罪(二)林裕顺:注重受刑人

▲警大教授林裕顺指出,关注受刑人重大权益才是狱政改革重点。(图/Pixabay)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全国司改国是会议中的重要决议「有效打击犯罪与检讨刑事政策」中,最大的改革目标在于「狱政改革」。这个项目包含刑事执行程序司法救济管道、撤销假释要件合理化与假释审查评估透明、改善监所环境医疗等等措施。警大教授林裕顺肯认改革,他认为这些标准都在于「关注受刑人的重大权益」。

监狱人权低落的问题益受重视,司改国是会议后,又有司法院大法官会议释字755、756两号解释,更加宣告保障监所人权。因之,矫正署对狱政改革陆续有新作为。例如关于假释案件、监所处分救济之修正规划,未来将现行假释未予许可及不服申诉决定之行政诉讼机制调整为向地方法院 (刑事庭)声明异议。另外对于行之有年的监所「累进处遇制度」,矫正署也委托中央警察大学针对「评估废除累进处遇制度配套措施利弊得失」进行研究

另外最明显的,当然就是监所硬体设备改善部分,矫正署规划全面使用自来水、并改善通风照明等设备,同时扩建、改建部分监狱,预期达到一人一床的目标。一连串的改革,看似积极改善,但司改国是会议委员、警大教授林裕顺认为,这都还只是基本的起头而已。

林裕顺指出,监所的硬体改善当然只是第一步,未来还要回归《监狱行刑法》的精神,让受刑人能够在服刑后,改过向善,顺利复归社会。因此,要考量因素就很多,但可以「受刑人的重大权益」区分,倘若属于受刑人重大权益,当然要尽速改善。假释让受刑人早日离开监狱,当然是重大权益,所以必须改善假释制度;受刑人在监所中受管理之措施,当然是重大权益,因此要赋予受刑人得以透过外部程序救济的机会

另外根据法务部公布的司议题半年期程最新进度,矫正署有意将「限制接见通信」作为惩罚及管理措施,对此,林裕顺认为,接见通信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为亲友间的通信接见,另一种为律师的通信接见。对于亲友间的通信接见,或许可以做为惩罚及管理措施,但仍需考量是否过度限制,侵害受刑人人权。至于律师的通信接见部分,因影响受刑人辩护权,这部分不宜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