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货到付款 法制局提醒慎选信誉商家
法制局提醒可利用市话或手机拨打全国性消费者服务专线「1950」(付费电话),或04-22289111分机23800。(陈世宗翻摄)
网购是时下流行的消费方式,但因网购接触不到实体商品,很多人收到实物后,常以商品尺寸不合、品质不如预期等理由要求退货,但往往遭业者拒绝,或找不到业者可退货,衍生不少消费纠纷。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提醒消费者,网购前,要先确认业者(即卖家)身分,慎选信誉商家,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制局指出,根据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统计,去年消费者申诉消费案件类型以网购方式占多数。另,以台中市今年1至6月份受理的消费申诉件数3,293件来看,网购就有660件,也就是说,平均10件申诉案中,有2到3件是网购,可知网购所衍生的消费纠纷,比例并不低。
网购消费纠纷中,部分利用网路拍卖平台、脸书、直播及知名入口网站连结外部广告到所谓「一页式网站」(网站采用一个网页滑到底的设计,通常只贩售单一或几样商品,近期也有贩售数百种商品)所进行的交易。
贩售商品的业者并未充分揭露公司或商号名称、统一编号、电话或地址等联络资讯,仅留电子信箱或LINE作为联络方式(有部分诈骗网页是留空号的电话号码或空屋地址作为联络资讯),或要求以LINE等通讯软体私下交易,等消费者收到商品不满意要退货时,却出现找不到业者的窘境。
制局表示,依据经济部公告的「零售业等网路交易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业者在网路贩售商品页面,除需载明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价格、运费及解约退货方式等资讯外,也需要载明业者名称、负责人、电话、电子邮件信箱及营业所所在地地址等契约应记载事项。
法制局长李善植提醒,目前正值暑假期间,此段时间也是网购申诉案件增加的高峰期,民众在网路交易应慎选有信誉的商家,例如选择有参加台中购物节的优惠商家(请上活动网站 https://www.taichungshopping.tw/ 或下载APP查询),或到实体商店实际检视商品后再买,在交易上比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