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心婕/我们的后真相时代—如何抵抗资讯战

新闻影响,小至个人情绪波动乡民私刑,严重的甚至影响到国安、选战。(图/Pixabay)

面对资讯战,我们必须先知道什么是后真相(post truth)?后真相时代诱因又是什么?

后真相时代是指,当多数人们比起知悉真相或客观事实,更倾向不顾真相、忽略事实,来达到情感诉诸及个人信念的目的。也就是说,多数人倾向「背对真相」,就是为了在同温层中得到心灵上的力量,或各方网友的支持。

网路科技助长了这样的氛围,原因在于虚假讯息传播途径更加方便多元。而政治和商业上的动机更挹注了这些现象,改变以往单纯的讯息传送,更夹杂金钱与权力的运输,达到「流量即力量」的效果;加上网军酸民的鼓动,无疑是促进虚假讯息的传播速度广度,自然形成一个资讯生态系统,且这样生生不息……

除此之外,大数据演算法利用更是势不可挡,利用过滤泡(filter bubble)的模式,让社群用户只接收到自我偏好的内容,主动先为用户筛选资讯,造成严重的资讯偏食,并在拥有相同偏好的互相交流下,形成回音效应(echo chamber)。而这样的现状可说每分每秒都在形成蝴蝶效应,小至个人情绪波动、乡民私刑、霸凌四起,严重的甚至影响到国安、选战等层级

打虚假讯息,从产地做起

社群媒体作为讯息传播集散平台,显然是解决虚假讯息的首重之地,而社群媒体龙头也纷纷推出打击虚假讯息的方法,如脸书推出的新闻标签(news tab)功能,即是发挥到了提醒、警示的作用,以预防不知者将虚假讯息继续传播。

为了预防虚假讯息严重影响国安政治等,Twitter甚至宣布全面禁止竞选广告与政治议题广告;line则是公开表示,邀请用户加强检举功能,提供5个讯息查证单位,包括:台湾事实查证中心、MyGoPen、莱姆酒吐司、CoFacts真的假的、Line讯息查证等,提供用户过滤不实资讯。

其他国家如何管制

面对虚假讯息肆虐,各国政府也推动相关法案来达到事后审查的效果。新加坡国会5月通过《防止线上虚假和操纵法案》(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Act, POFMA),针对违反规定者,最高可以处罚折合新台币两千多万元,若是恶意散布损害他人利益严重的话,则会面临牢狱之灾。

此法最受争议的部分是,不只规范公开资讯,更触及私人聊天室或不公开的社团,这代表常用的Line、WhatsApp等即时通讯软体一样会被规范在内。但是否有需要将管制范围扩及到私人谈话空间,颇有疑虑,然仍有专家认为,真正的虚假讯息温床就是日常间的私人讯息传送,因此仍有纳入规范的必要。

马来西亚则曾推动《反假新闻法》(Anti-Fake News Act, AFNA)企图遏止假新闻效应,内容涵盖新闻、讯息、数据、报告、各式图像、录音等,甚至包括行为人为外国人的情形。其中最为人诟病的则是,政府有权直接逮捕这些发布虚假讯息的人,并扣留相关物品。令人不禁质疑,此法是否赋予政府合法权利去大肆铲除异己,因此该法案迄今仍在废除与否的论战中徘徊。

相较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将规范主力放在传送发布的个人,德国2018年生效的《社交网路强制法》,则是将矛头指向社群媒体平台,并要求平台于接收到检举假新闻通报后24小时内,撤除明显的仇恨言论;若是有权衡的必要则放宽至7天内,而多次未达撤除要求的平台则将被处以巨额罚款。然令人疑虑的是,这样规定显然将责任推给了社群媒体平台,可能无助根治虚假讯息的产出。

我们该如何面对?

从各国法案推动的阻力与意见龃龉中,可以归纳出几个值得深思问题

1.虚假讯息谁说了算:在各法案中,均未明确规定什么是虚假讯息,什么样的讯息违反到社会秩序公共利益,无从清楚定义,就无从判定何种讯息为虚假讯息,而事后有赖用户检举?或平台审查?或是用其他规范加以定义?

2.责任归属与涵盖范围:对比新加坡、马来西亚与德国的规范主体即可发现,假新闻责任归属也是一大问题,平台是否应该肩负审查义务,是应该事前审查,或是仅负责事后移除的责任?而社群媒体平台是规范第三人可得知的言论,或是私人领域也应该纳入规范?

3.刑期考量:新加坡与马来西亚都纳入了相当于重刑的规范,是否有比例失当、罪责不相当,也值得深思。

4.政府的介入深度:各国政府官员在激辩此议题时,最受到广大批评之处在于,这样的言论审查严重侵害了言论自由,甚至有可能成为打击异己的利器,而有滥用虚假讯息管制的可能。

面对资讯战来袭,想必单一管道无法解决虚假讯息的问题,除了有赖平台的协助、政府政策的推动,更重要的想必在于虚假讯息散布的源头─潜在的各方用户。对此,网路上其实早已推动「FC」运动,也就是针对各种讯息发动事实查证(fact check)。

然而事实查证何其困难,在这资讯爆炸的世代,又怎能要求阅听者真的仔细检查来源、寻找佐证、并请教专家?笔者认为,最简易且有效的做法就是从自身做起,避免自己陷入确认偏误(confirmation bias),且试图离开自己所在的资讯泡泡中,追溯自己阅读思考的过程。此外,更重要的恐怕是,要有十足的勇气承认我们自己或多或少都曾陷入错误认知─改变从自身做起!

王心婕执业律师。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