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训院看世界-减缓房价上涨的世代冲击 政府可以做更多

近年房价居高不下,居住问题带给年轻世代的负担值得重视。图/本报资料照片

中央银行对于市场利率有不小的影响力,当央行采取宽松货币政策时,除会大幅降低金融业的利润外,市场的闲置资金自然会往股票市场与房地产市场流动,一来是因为上述市场的流动性较大,二来是取得房地产的机会成本降低与货币购买力降低的预期下,进而使得更多所得较高的投资人会希望持有房地产。

政府管制正当性

就金融业者而言,只要授信往来对象信用风险没有问题,其在追求利润极大的考量下,必然会将资金贷予愿付价格较高的厂商。换句话说,在授信风险可以控制以及对单一行业或单一厂商曝险不会过高的情况下,金融业者要与哪些业者往来并无须过度担忧。

然而,就社会角度而言,我们必须要认真思考,当金融业者持续将资金贷予手上余屋已不断增加的台湾建筑业者,对台湾社会是帮助还是伤害。若建筑业者拥有更多资金购买土地与兴建房屋是可以解决居住问题或创造更多就业,则政府应该予以更多帮助。若建筑业者持续兴建房子与购买土地并未解决台湾的居住问题,仅是导致余屋不断增加,进而造成资源错置浪费,则政府相关主管机关有必要介入市场进行管制。

更重要的是,一个国家所重视的投资应是可以提高生产力的投资,若更多土建融放款仅是增加建商的利润而无法增加国家的生产力,甚至因低廉资金成本使得营建业者兴建与持有余屋的机会成本不高,就可能产生某一区域的余屋很多,但房价却不会降低的现象,过多余屋就是反映生产过剩或资源的浪费。

银行法第72-2条有重新检讨的必要性

事实上,政府过去对银行在建筑放款的总额有订定上限,根据银行法第72-2条有关建筑放款总额之限度规定显示,「商业银行办理住宅建筑及企业建筑放款之总额,不得超过放款时所存款余额金融债券发售额之和之30%。」除部分情况可以豁免于上述规定外,其余建筑放款均适用此规定。其立法宗旨主要为「为避免商业银行对建筑放款过度扩张并维持银行资产之适当流动性」。然而,上述法律规定是否发生效力与金融业的存款总额有极大的关系。

就存款总额而言,根据央行统计显示,截至7月底止,台湾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存量比例分别为13%与87%,这样的问题反映出台湾储蓄率非常高且银行烂头寸极高的现象。换句话说,在各银行存款金额不断增加情况下,银行法第72-2条的分母越来越大,建筑放款是不容易碰触到管制上限的。特别是对于存款很多的大型金融行库而言,更是不容易受到银行法该条文的限制。当然,银行业者若为了做更多的土建融放款,也可能在烂头寸已非常多之际,还祭出较多的利率优惠来吸收更多存款。因此,主管机关若真的也有效控管建筑放款的风险,该条文实有重新检讨的必要性。

维持金融稳定与给年轻世代希望

当过多的银行放款集中在土融与建融的业务上,一旦建筑产业发生问题就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危机,对金融业者或其股东及存款大众都可能产生伤害,因此,在维持金融稳定的前提下,相关主管机关有必要跨部会讨论如何降低系统性风险的因应措施。此外,房价居高不下而且继续往上涨升,居住问题带给年轻世代的负担将会进一步提高。

宽松货币政策或许对于刺激厂商投资诱因的影响相当有限,但是,对于建筑业者的获利影响仍是非常显著。在利率受迫于国际情势而需下调之际,央行更应提出价格以外的其他信用管制工具,以降低其宽松货币的后遗症

帮助经济成长的作法不是只有增加投资,降低台湾人民购屋负担与减缓贫富差距所衍生的相对剥夺感,也是提高人民生产力的可行方式之一。我们真心期盼,主掌利率的中央银行与相关部会对于金融稳定与居住问题可以有更积极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