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爱又怨 保险申诉居冠1,899件 手术、理赔金额认定常兜不拢
金融消费评议中心是专门处理民众与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业等的买卖消费争议申诉案机构,其公布上半年共收到2,200件中,保险业居冠达1,899件,银行业为193件,证券期货业为107件,电子支付业1件。
金管会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公平合理、专业迅速地处理金融消费争议,参考英国金融服务暨市场法、英国金融公评服务机构(Financial Ombudsman Service Ltd.)与新加坡金融业调解中心(Financial Industry Disputes Resolution Centre Ltd.)运作机制及国内相关法规,拟定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与相关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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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财团法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便是依据该法由政府捐助成立,借此建立金融消费争议处理机制,当民众购买金融商品发生交易纠纷,若循司法途径救济耗费相当高时间等成本,便设计出这一套评议制度,于诉讼途径外,由专家等组成的评议委员会,协助调处案件,提供消费者一个处理争议的管道。
依目前的法规规定,评议结果如果是在投资型商品100万元以下及非投资型商品10万元以下时,金融业者须依评议处分书的决定内容,给付金额给消费者。也就是说,处分评议结果的金额在100万(投资类)/10万元(非投资类)以下时,业者须接受这个处分结果,退款或是给付理赔金给消费者。
但如果是在上述所说的金额以上者,民众可以决定减额与业者和解,或是透过诉讼等其他管道协商,而金融评议中心是不会再介入调处此案。
金融评议中心今(107)年第2季(4~6月)共收到1,111件申诉案及456件申请评议案件,第1季(1~3月)则共收到1,089件申诉案件及419件申请评议案件,累计上半年共收到2,200件,而民众在第一阶段未接受业者的说明及解决方案,进而申请第二阶段评议的案件,则共有875件,约占39.77%。
其中第二季申诉保险业的有965件(约占当季的87%,下同)及申请评议案达349件(77%)。银行业为116件(10%)申诉案件及75件(16%)申请评议案件,证券期货业有30件(3%)申诉案件及32件(7%)申请评议案件。
而第二季的受理件数较第一季增加,第一季中收到民众申诉保险的有934件(约占当季的85.9%,下同),申请评议案有351件(84%)。银行业为77件(7%)申诉案件及46件(11%)申请评议案件。证券期货业有77件(7%)申诉案及22件(5%)申请评议案。电子支付业有1件(0.1%)申诉案。
主要争议类型部分,在寿险业分为保险金理赔争议类及非理赔类。理赔案件以「手术认定」与「理赔金额认定」为主,非理赔案件为「业务招揽争议」。
产险业部分的理赔案件则是「理赔金额认定」为主,非理赔案件为「续保争议」与「未遵循服务规范」。保险辅助人(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公司)的非理赔案以「业务招揽争议」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