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爱又怨 保险申诉居冠1,899件 手术、理赔金额认定常兜不拢

财团法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图/记者李蕙璇摄)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金融消费评议中心是专门处理民众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业等的买卖消费争议申诉案机构,其公布上半年共收到2,200件中,保险业居冠达1,899件,银行业为193件,证券期货业为107件,电子支付业1件。

金管会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公平合理专业迅速地处理金融消费争议,参考英国金融服务市场法、英国金融公评服务机构(Financial Ombudsman Service Ltd.)与新加坡金融业调解中心(Financial Industry Disputes Resolution Centre Ltd.)运作机制国内相关法规,拟定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与相关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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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财团法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便是依据该法由政府捐助成立,借此建立金融消费争议处理机制,当民众购买金融商品发生交易纠纷,若循司法途径救济耗费相当高时间成本,便设计出这一套评议制度,于诉讼途径外,由专家等组成的评议委员会,协助调处案件,提供消费者一个处理争议的管道

依目前的法规规定,评议结果如果是在投资型商品100万元以下及非投资型商品10万元以下时,金融业者须依评议处分书的决定内容,给付金额给消费者。也就是说,处分评议结果的金额在100万(投资类)/10万元(非投资类)以下时,业者须接受这个处分结果,退款或是给付理赔金给消费者。

但如果是在上述所说的金额以上者,民众可以决定减额与业者和解,或是透过诉讼等其他管道协商,而金融评议中心是不会再介入调处此案。

金融评议中心今(107)年第2季(4~6月)共收到1,111件申诉案及456件申请评议案件,第1季(1~3月)则共收到1,089件申诉案件及419件申请评议案件,累计上半年共收到2,200件,而民众在第一阶段未接受业者的说明及解决方案,进而申请第二阶段评议的案件,则共有875件,约占39.77%。

其中第二季申诉保险业的有965件(约占当季的87%,下同)及申请评议案达349件(77%)。银行业为116件(10%)申诉案件及75件(16%)申请评议案件,证券期货业有30件(3%)申诉案件及32件(7%)申请评议案件。

而第二季的受理件数较第一季增加,第一季中收到民众申诉保险的有934件(约占当季的85.9%,下同),申请评议案有351件(84%)。银行业为77件(7%)申诉案件及46件(11%)申请评议案件。证券期货业有77件(7%)申诉案及22件(5%)申请评议案。电子支付业有1件(0.1%)申诉案。

主要争议类型部分,在寿险业分为保险金理赔争议类及非理赔类。理赔案件以「手术认定」与「理赔金额认定」为主,非理赔案件为「业务招揽争议」。

产险业部分的理赔案件则是「理赔金额认定」为主,非理赔案件为「续保争议」与「未遵循服务规范」。保险辅助人(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公司)的非理赔案以「业务招揽争议」为主。

银行业则以「违反金融产品条件风险说明争议」为主。证期业主要为「保证金追缴平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