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案债务陷阱、金融纠纷怎么办?中市府消费讲习报名中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将在台湾大道市政大楼4楼集会堂,举办「消费者保护法规讲习」,欢迎民众报名参加。(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提供/陈世宗台中传真)
金融消费争议逐年增加,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将于9月19日下午2时至5时,在台湾大道市政大楼4楼集会堂举办「消费者保护法规讲习」,说明保险理赔、银行贷款、抵押、信用卡,以及购买基金、股票、期货等金融商品的相关法令及案例,实际传授遇到债务陷阱、金融纠纷的解决之道,报名自即日起至9月16日止,额满为止。
法制局指出,生活中小从信用卡、保险及投资理财,大到买车、买房贷款等,多与金融服务业有关,衍生的金融消费争议也逐年增加。现代人为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质,多以借贷或分期付款等方式购买高额商品或服务,当支出远大于收入,难免会有债务产生,如何有效清理债务,不误入坊间不肖业者打着代办、协助清理债务但实际却创造更多的债务陷阱,是民众应该急需认识的重要课题。
为让民众了解金融消费者保护法与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相关规定,以及常见消费争议类型,法制局特别与财团法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及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台中分会合作,9月19日下午2时至5时于台湾大道市政大楼4楼集会堂举办「消费者保护法规讲习」,邀请金评中心讲师及法扶台中分会执秘李美玉律师讲授。
法制局说明,报名自即日起至9月16日止,额满截止,可上台中市政府108年度消费者保护法规讲习表单( https://forms.gle/u9vh8XjjxwS2t45AA )报名,或于每周一至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电洽04-22289111分机23800。
民众如有任何消费问题,也可在每周一至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亲至台中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或拨打全国性消费者服务付费专线「1950」,由台中市政府或消费者所在地县(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人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