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航积欠薪资、加班费近6千万发不出来 北市劳动局重罚150万

▲远航董事长纲维。(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北市劳动局7日表示,1月6日前往远航公司实施劳动检查,发现远航公司未发放员工12月薪资金额近5千万元,若加上加班费则是近6千万,严重违反劳动基准法第22条第2项之规定考量远航公司之事业规模、违反人数及违反情节,已属劳动基准法第79条第4项可重罚锾至法定罚锾最高额(100万)二分之一之情形,劳动局依法加重处分远航公司至150万元,裁处金额创新高。

劳动局表示,远航自12月12日停飞后,多次派员到远航公司,要求务必守法、依法发薪,但6日远航公司自承确实因财务问题无法按原定发薪日发薪,并且未能说明何时可将薪资顺利发放,已明确违反劳动基准法。

劳动局7日认定远航违法情节重大,严重损害员工权益即依法裁处,并依劳动基准法第27条规定限令远航公司于2周内将积欠之薪资发放完毕,否则将予以连续处分。

劳动局表示,远航公司全国雇用人数有千余人,影响甚多家庭,薪资为劳工赖以维生的重要来源,远航公司应将发放薪资当作最优先处理事项,以免造成社会动荡。并且再次呼吁远航劳工如有任何劳动权益受损或是终止契约争议建议可尽速向劳动局申请劳资争议调解,以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劳动局长赖香伶表示,这次的事件处理过程,看不到交通部长专业决策劳动部也提不出积极配套要求,只剩民航局提出废止远航的民用航空运输营运许可证的建议,难道中央部长们都只会拼选举忘了要解决问题吗?

香伶也重申诉求,要求设置「员工权益保障信托帐户」、设定期限处理资金营运审查、即时监督消费退费处理完成否,这些都该当作最优先的事情,但是中央政府面对远航的无能、行政效能不张,在野党的监督真的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