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专栏】胡祖庆/议长中立有那么重要?
▲第九届立委2月1日报到,国、民两党立委鱼贯步入立法院议场。(图/记者陶本和摄)
随着新国会就职,选举新的正副议长,议长中立议题再度浮上台面。依照民进党说法,议长中立是指当事人退出政党活动,超然主持议事。揆诸先进国家实践,这项主张有两点值得商榷。
首先,议长中立不是双首长制国家通例。在法国,国会议长历来出自执政党重量级政治人物,确保政府法案顺利通过。因此,担任议长不妨碍当事人更上层楼,转任党政要职。
晚近事例在左派而言有现任外交部长法比宇斯(Laurent Fabius)。1988到2000年间,他两度出任国会议长,并在离任后出掌党政要职。1992年,法比宇斯辞去国会议长,转任执政党社会党总书记。2000年,他又再辞去国会议长,转任左派联合政府财经部长。
类似案例在右派也所在多有。1993年,赛根(Philippe Séguin)出任国会议长。四年后,共和联盟(RPR)在国会提前改选当中受挫,赛根被迫辞去议长,转而出任该党党魁。
▲立法院新科立委报到,踏上红毯,步入议场。(图/记者徐政璿摄)
在美国,众院议长历来由多数党领袖(majority leader)出任,没有退出政党活动问题。2011到2015年间,众院议长波诺(John Boehner)是多数党共和党领袖,反对欧氏健保不遗余力。
准此,议长中立其实是内阁制国家英国的宪政传统。退出政党活动的议长仍须回到小选区竞选连任,只是主要政党通常不会提名候选人和他角逐。连任成功意谓当事人通常能够保住议长宝座。平民院现任议长,出身保守党的贝尔考(John Bercow)曾在2015年国会和议长改选当中得到在野党礼让。然而,这两点在台湾都未形成共识。
相较于英国,台湾可以透过选举不分区委员出任议长回避相关问题。不过,这可能衍生另一个问题,就是区域立委是否每次都愿意「让一让」。同样地,政党内部,以及政党之间对此也缺乏共识。
制度变革应重配套
宪政改革重在配套,除了英国这样典型的内阁制国家,议长中立意谓当事人公正执行议事规则,尊重在野党议员表达意见权利。一旦出现政党轮替,继任者不会进行报复。
截至目前,蔡英文在阁揆同意权等议题上的主张倾向维持双首长制,甚至朝总统制方向修正。然而,她推动国会改革的第一步却是充满内阁制色彩。这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如同苏子乔指出,当事人未能察觉个中矛盾。另一种则是出自「所有好处尽归于己」的自利考量,无论如何都可能治丝益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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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祖庆,目前为东海大学政治系主任。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