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制造业纳7休1例外 下周讨论

11制造业申请纳入劳动基准法例外行业

因应中美贸易冲突转单、急单需求,经济部工业局日前申请11制造业纳入「7休1」例假日挪移、以及遇到天灾时,可启用缩短轮班间隔等两项例外。对此,劳动部证实,在12日将召开劳动基准咨询会讨论。

工业局提出申请纳入例外的制造业,包括印刷电路板制造业、电子零组件制造业、玻璃制造业、水泥混凝土制品制造业、塑胶制品制造业、印刷及其辅助业、黏土建筑材料制造业、食品制造业、金属制品制造业、机械设备制造业、电线电缆制造业,共计11类。

经济部盼制造业遇到「非可预期性或紧急性的需求」等急单情况时,可以纳入状况特殊的例外型态调整的限制为每年申请例假调移次数不得超过12次、或执行调移的总天数不得超过半年的规定。也就是每年52个例假日,不超过1/4的例假日可因急单挪移、突破连续上班不得超过六天的限制。

评估意见陈述,经济部认为,这些制造业者生产计划外临时接到的订单客户临时插单交期急迫的订单等,有交货期限压力,且因属短期性的密集产制,且通常须具一定产制技术,非属临时招募的替代人力所能胜任取代,所以有调整例假必要;另外,为因应中美贸易战冲突转单或产线移转回台,预期有急单生产需求。

同时,经济部也申请这11制造业可以在「天灾、事变突发事件」这项特殊原因时,可以纳入轮班制劳工换班间隔休息时间从11小时缩短至8小时的例外。

经济部认为,轮班间隔平时仍维持连续11小时为原则,但遇到天灾突发事件时,可能遇有员工无法到勤、工厂设备抢修、船期交货限制、民众生活需求或配合政府政策推动(如农损计划)等特殊原因,相关人员必须配合工作,有临时调动轮班换班间隔休息时间的必要。

对此,劳动部解释,目前这11个制造业仅适用单周、双周、及八周弹性工时,但不论劳资协商用哪一种弹性工时,都必须遵守连续上班不得超过六天的规定。劳动部表示,经济部依照程序邀集劳资双方来讨论、得出初步结论后提出的申请案,劳动部劳动基准咨询会也会邀集劳雇团体学者专家在会上充分讨论后,再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