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药当酒喝 看了酒精引起的「食道癌照片」就知道了
▲「含酒精之西药内服液剂」其酒精浓度高,长期大量服用会伤害肝脏等各器官机能,也有成瘾的可能。(图/记者林悦翻摄)
台南市卫生局为确保民众消费安全,将于106年配合卫福部食药署针对台南市网咖、槟榔摊、杂货店或超商等商店执行无药商执照贩售药品,例如含酒精之西药内服液剂等专案稽查,若未申请药商执照而贩卖药师、药剂生指示药品者,将依药事法规定处罚3至200万元罚锾。
电视广告台词「明天的气力 今仔日嘎你传便便~」、「喝了再上!」强力放送,常被民众当提神饮料来使用。市面上常被民众当作提神饮料分为两种:一为不含酒精,或酒精含量低于0.05%机能饮料,内含咖啡因及综合维他命等成份,如(蛮牛、康贝特等),因其属于食品,一般商店均可贩售;另一种为酒精浓度高于8%(V/V)以上,内含生药抽取液及维他命类营养剂,如(保力达B、维士比等),为卫福部核准之「含酒精之西药内服液剂」,属于「指示用药」,须经药师、药剂生指示使用。「含酒精之西药内服液剂」不是提神饮料,是「药品」也含「酒精」属指示用药,需有药事人员驻店管理的药局或药商才能贩售,槟榔摊、杂货店或超商皆非合法贩售处。
台南市卫生局陈怡局长呼吁,「含酒精之西药内服液剂」其酒精浓度高,服用前要详阅仿单,例如某牌就清楚标示每天3次,每次服用不超过30~40CC也就是每日不可超过120CC,长期大量服用会伤害肝脏机能,也有成瘾的可能。需高度专注力的劳工朋友,若疲劳应适度休息,请勿于工作前或工作中使用此类酒精性内服液剂,身体健康工作安全才有保障。另再呼吁非领有药商许可的槟榔摊,便利商店或杂货店等,请勿贩售该类药品,确保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