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清祥谈监狱行刑法:保障人权方面,希望能做的更周全
▲法务部长蔡清祥认为,《监狱行刑法》在保障人权方面,希望能够做的更周全。(图/记者许靖骐摄)
《ETtoday》新闻团队专访法务部长蔡清祥,蔡清祥提到今年法务部推动的重要法案《监狱行刑法》与《羁押法》修正草案时,特别点出要朝着保障人权的方向修法。而立法院本会期修法通过附带决议第一点,就明订「为培养受刑人适应社会生活之能力,监狱应于资源可及范围内,尽可能维持与一般社会生活同等之设施与环境。」就是体现蔡清祥提到的修法方向。
蔡清祥接受专访时提到,法务部在立法院的这个会期中,将主打《监狱行刑法》与《羁押法》修正草案,「需要更能够保障人权!让受刑人对假释、对监狱管理上作为,不服时能有一些救济的机会;另外通讯也是,若是已经(判决定谳)在执行了,没有串证的必要时,通讯不再做严格的检查。这都是保障人权方面,希望能够做的更周全。」
蔡清祥明白点出,《监狱行刑法》与《羁押法》修正草案将朝着更保障人权的方向前进,而这2项法案在法务部努力下,已经于今年5月间提出到立法院中,经过委员会逐条审议后,目前有部分条文仍在协商,预计本会期有可能过关。而立法院在审理草案时,也通过2项法案的五点附带决议,第一点「为培养受刑人适应社会生活之能力,监狱应于资源可及范围内,尽可能维持与一般社会生活同等之设施与环境。」第二点提到监狱的外部视察小组不应流于形式,第三点要求法务部在调查和缓处遇事件时应以施行细则明定,第四点、第五点则要求增加监所戒护人力,以及假释出监的观护人力。其中第一点,就是蔡清祥在专访时提到「保障人权方面,希望能够做的更周全。」
《监狱行刑法》开宗明义在第一条中就明订「执行,以使受刑人改悔向上,适于社会生活为目的。」官员、学者均认为,进监狱执行时首要之事,就是使受刑人悔改,能「复归社会、适应社会生活。」
故法务部秉持此原则,主导本次修法方向,期望能从保障人权为出发点,尽力维持受刑人在监狱中的生活环境,能与入监前的环境相同。蔡清祥还提到「一人一床」、「首座女子外役监」、「改善监狱卫生通风环境」等等政策,目的就在阐明《监狱行刑法》使受刑人「复归社会、适应社会生活」的立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