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大量解雇1900名劳工 劳动部:不排除禁止实际负责人出境

▲关于华映大量解雇一案,劳动部强调,必要时不排除启动依法禁止实际负责人出境,及透过垫偿员工薪资等作为,以确保劳工相关权益。(图/记者余弦妙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华映公司今(1)日向桃园政府劳动局函报解雇1900名员工的大量解雇计划书,劳动部与劳动局同时要求该公司应尽速确认积欠劳动债权,并依期给付。劳动部强调,必要时不排除启动依法禁止实际负责人出境,及透过垫偿员工薪资等作为,以确保劳工相关权益。

劳动部表示,华映公司自爆出财务危机以来,一直与桃园市政府劳动局积极了解华映债务情况,并邀集相关政府机关银行团劳资双方及最大股东大同公司研商,以确保劳工债权;目前华映公司资产鉴价金额,相对于《劳动基准法》明定第一顺位的劳动债权,尚可确保。因此,劳动部与桃园市政府积极督促华映公司,及要求母公司-大同公司协助尽速处分华映公司所属动产及不动产,让劳工的第一顺位劳动债权可尽快获得清偿

劳动部指出,依今日劳动局收到华映提报之大量解雇计划书,该公司预计在11月30日资遣全数劳工。劳资双方应于今日启动大量解雇劳工协商程序,就每一位劳工工资资遣费退休金等债权进行协商并确认;对此,劳动部已要求大同公司协助华映用尽一切努力筹措大量解雇劳工所需劳动债权之财源,不应迳要求劳工以申请积欠工资垫偿为优先选项,若届时华映无法如期给付,必要时将与劳动局依法启动限制公司实际负责人出境审查程序,并协助劳工申请垫偿以维护劳工生计

劳动部强调,垫偿制度目的,是为使劳工能在雇主歇业、清算或宣告破产而积欠工资、退休金及资遣费时受到即时保障,免于劳工骤失生活依存,该基金是由全体适用《劳动基准法》的雇主按月提缴费用累计而来,以发挥企业互助精神社会连带责任,并非从国人纳税费用中支应;固然后续为确保劳工生活,劳动部透过垫偿基金让劳工先获得法定债权,就先行垫偿支付的金额,华映公司处分资产后,垫偿基金可优先第一顺位获清偿,不会有基金垫付费用无法归垫情形

最后,劳动部说明,有关辅导华映劳工就业、职业训练或领取失业给付等事宜,劳动部已与劳动局合作,除办理相关说明会向华映劳工说明未来如何请领失业给付、申请劳资争议调解,后续转职可接受职业训练等事宜,未来将进一步辅导华映劳工转换至其他职场,以稳定劳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