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开放多加班解决低薪 这样的立委也太好当!
民进党立委许智杰7日时主张修改劳基法,拿掉加班时数上限,理由是有些劳工想要多加班增加收入补充家庭生活之不足。身为立委,看到劳工薪水太低,竟然主张靠开放多加班解决,这样的立委,也太好当了吧?可曾稍微做过功课,研究过取消加班上限,会带来多少严重的后果?
首先,我国有一千万名劳工,当中固然有部分人所处的行业高盈利,本身有具有不容易被取代的专业,因此跟雇主议价能力强,但不是每个劳工与每个产业都是这样的。所以需要制定劳基法,确保每位劳工都能享有最起码的保障。
至于为何需要制定最起码的保障门槛?因为没有人能预知未来,也没有人能百分之百掌握自己身体的承受能力,没有人会爱钱爱工作到不要性命的,如果人真的能知道自己哪时会过劳,自然会设法请假,怎么还会有去年普悠玛号司机连开17小时的车过劳导致翻车,18人罹难的悲剧?
不仅每个人的身体状况不同,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的体力状况也不一样,所以国家才需要根据大多数人的身体负担能力,制定出加班工时上限,确保多数劳工都不会有过劳死的状况。
当然或许有人会认为,要不要冒着过劳的风险去多加班,是个人的选择和自由,国家凭甚么介入?问题是每个劳工一旦过劳发生悲剧后,除了是劳工个人的不幸,也会是家庭的不幸,也让我们已财务拮据的健保开销加大,甚至当劳工过度加班,在过劳的情况下开车骑车上下班时,也等于对附近的人车造成了极高的风险,任何人都有可能被撞。
进一步看,许多行业劳工一旦过劳,在工作时甚有威胁到他人的性命,除了司机之外,也包括最近罢工的华航机师,飞机一旦因为驾驶过劳出意外,死亡人数将动辄数百人,口口声声宣称劳工想多加班不必干涉的人,要不要自己率先搭酬过劳驾驶开的汽车或飞机看看?不仅驾驶工作攸关人命,护理师或药剂师如果过劳,配错药或打错针,也可能出人命的,所以不管是为了劳工个人或是为了整体社会公益安全,国家介入制定工时上限避免劳工过劳都有其必要性。
至于劳工低薪该如何解决?薪水之所以会显得不够用关键在于物价太高,身为立委、执政党,该做的是设法降低民生必须物价,包括多盖价格便宜的公宅,减低民众购屋、租屋负担;多盖学费便宜的公托公幼,减低民众育儿成本,乃至于从税制从立法层面着手,打击投资客避免房价被恶意漫天炒高,并让赚得多的企业主多缴点税,让政府有更多钱可以盖基础建设,确保全体民众能有最起码的生活待遇。
在多数国家,如果政府想要解决劳工低薪,势必会采取上述手段,但我国部分政治人物的思维,却永远只停在让劳工多加班解决的阶段,不仅忽略了劳工过劳的风险,更忘记了劳工工时拉太长后,工作效率会下滑,最终雇主一样要付薪水,换来的却是劳工更低效率的工作表现,可谓劳资双输。
不仅如此,许委员还忽略了,在劳动市场中,不是每个劳工都能向雇主说不的,面对雇主要求加班,表面上劳工可以拒绝,但如果事后因此导致雇主用长年不给予加薪或年终奖金刻意少给的手段报复时,劳工怎么办?换一家公司,那如果普遍类似行业的雇主都喜欢要求劳工多加班怎么办?
现阶段除了适用责任制的工作之外,要求劳工单月加班超过46小时是违法的,尚且不能确保没有雇主违法要求劳工单月加班超过46小时的情况,倘若把加班上限整个取消了,让现阶段违法的情况就地合法,试问未来单月加班超过46小时的劳工人数会增加还是减少?未来过劳死劳工的人数又会增加还是减少?届时面对这样的劳工过劳死悲剧,许智杰委员赔得起吗?
如果我们的国家,永远只会让劳工多加班解决薪水不够用的困境,那么我们的劳动环境只会越来越糟,贫富差距也只会越拉越大,毕竟劳工多赚加班费时,理论上也为雇主创造了更多的利润,而且雇主多得到的通常还是比劳工多,否则劳工每加班一个小时,加班费为150元,但只能帮雇主多创造50元收益的话,还会有雇主想让劳工加班吗?
一般民众未必是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或劳工权益相关系所毕业,在工作忙碌之余未必能有多少时间心力研究资料,对于低薪提出好的解方。但许智杰委员做为每个月坐领近20万薪水,还有42万元公费助理预算的立委,他的本业不就是研究这些社会状况,提出好的政策吗?怎么提出来的却会是这样的主张?让人困惑,他真的有做足相关的功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