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神南市府科员诈领劳退金 判台南市府须赔3200余万

赖清德担任台南市长任内,劳工科员诈领劳退金3千余万。(图/取自台南市政府网页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行政院长赖清德在台南市长任内,劳工局前女科员仲南萍涉嫌利用人头户诈领劳退金3300余万元。仲女二审遭判刑9年,拨款的台湾银行起诉求偿,一审判决台南市劳工局与仲女连带赔偿台银3300余万元。案件上诉二审,高院审理后,改判决台南市劳工局与仲女连带赔偿台银3200余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55岁的仲女原为台南市政府劳工局劳资关系课课员,2010年县市合并后,赖清德入主台南市府,仲女则改任劳工局科员。而她利用承办劳工退休准备金相关业务机会,从2008年开始搞鬼。

她利用锁定20家已经停、歇业,但劳退专户尚未结清的公司,先透过林姓共犯寻找人头,再伪造资料变更公司专户印鉴,诈领劳工退休金。一直到她2012年3月退休时,总计诈领21名劳工退休金共3329万元,并与林男朋分诈领所得。劳工局2013年才发现此事,将已提前退休的仲女移送法办。检调查出仲女的犯行,并查扣她帐户中615万元赃款声押获准,提起公诉。

刑事部分,一审重判仲女10年、林男5年。上诉二审后,台南高分院改处仲女9年、林男5年,并分别没收2人犯罪所得,目前案件上诉三审审理中。

民事部分,拨款的台湾银行认为台南市府劳工局与仲女间具雇佣关系,因此依照民法侵权行为规定,请求劳工局与仲女、林男连带赔偿拨款损失3300余万元,一审全数判准。案经上诉二审,高院审理后重新厘清责任,改判决仲女、林男需连带赔偿全数损失3300余万元;其中的3200余万元则是劳工局与仲女连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