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祥蔚/网路直播正兴起 管理需要「超前部署」

▲ 不少青少年将担任直播主,当成自己未来的生涯选项之一。(图/路透社

赖祥蔚台湾艺术大学广播电视学系教授、中华传播管理学会理事长

YouTube该管吗?只要观察一下时下中小学生的影音观看行为,任何人都不免在心中冒出这个问句

现在的中小学生,只要家里有联网电视,或者自己有智慧手机以及网路,几乎就不太看传统电视了,不管是无线卫星或有线电视都差不多。

当然,网路影音平台不只YouTube,还有FB、IG等,YouTube只是最大的、最有名的网路影音平台,堪称代表

为什么青少年特别喜欢看网路影音?

一来是方便,随时随地都可以看,还可以凭着自己高兴就暂停、快转或跳出。

二来是主题「轻薄短小」,不管是线上游戏即时转播养猫玩猫现场烹饪、组装玩具,一打开就可以进入,没有什么门槛

三来是线上影音内容制作者主持人,本身年纪多半也距离中小学不太久,比较容易吸引青少年阅听众

包括YouTuber在内的网路直播主,不但受到青少年阅听众的喜爱,固定订户动辄上百万,比不少传统电视的观众还多;而且很多青少年更把经营网路直播,或是担任直播主当成自己未来的生涯选项之一。

以流行的趋势来看,网路直播很快就会超越现在的传播次文化地位,变成主文化了。届时,中老年人的观看电视反而会沦为次文化。

▲ Youtube网红订户动辄上百万。(图/翻摄自YouTube/放火)

YouTube该管吗?网路影音分享该管吗?这必须「超前部署」,偏偏现在部署都已经落后了,完全说不上超前。问题是,要管什么?又该怎么管?

网路直播最常见的问题,或许是欠缺分级,有些内容常常伴随着直播主的粗俗用语,或者是偶尔夹带性暗示。如果要比照现行的电视分级制度,这些直播秀恐怕就不是老少咸宜了。但是更大的问题在于产业未来,以及政府凭什么管?

现在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可以管传统电视,是因为频谱稀有以及发给执照。即使依此而管,也未必合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早在1969年的Red Lion案就提醒应该加强学理根据,可惜至今进展有限。

网路直播既不用申请执照又没有频谱稀少的问题,如果没有宪法与法律的根据就随便管理,不但师出无名,也违反宪政民主

政府数月前积极推动OTT专法,一度让人以为这是网路时代的前瞻立法。但事实上相关专法对YouTube、FB、twitter、IG等使用者分享内容(UGC)以及网红都不纳入管制范围之内。

网路直播正在兴起,新一波浪潮已经渐渐把传统电视的前浪推向历史的昨日。这些多数来自外国的平台,正在不知不觉之中改变台湾的影视文化,对影视产业影响深远,需要有识者提出真正的超前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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