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履约保证万无一失?专家泄一种方式:「保来保去都是同一家建商」

预售屋的有多种履约保证方式,但部分方式藏有漏洞,恐影响消费者权益。(图/记者建宇摄)

记者陈建宇/高雄报导

近年高雄房市热络,许多区段都无成屋可卖而改推预售案,为了让民众放心,政府规定预售案必须要有「履约保证」,不过有了履约保证未必不会出问题,特别若是采「同业互保」的方式,更可能存在有「猫匿」,互相保来保去其实都是同一家建商

现行的预售屋买卖契约里规定了履约保证机制,共有6种方式,包括「不动产开发信托」、「价金返还」、「价金信托」、「同业连带担保」、「公会连带保证」、「其他替代性履约保证方式」等,有不少建商都采用「同业连带担保」这项履约保证方式,不过就有建商表示,其实「同业担保」里藏有弊端

这位建商高层指出,有些建商会利用公司员工作为人头,开设多家建设公司,再利用这些创造出的建设公司做同业互保的履约保证,不知情的民众以为有其他建商作保应该没问题,殊不知其实都是同一家建商。

这样的操作方式若在建商财务无虞状况下无可厚非,有足够的资金房子要盖完没问题,但若建商财务出现危机,房子无法继续盖下去,此时的「同业」因为根本就是同一家公司,不可能有能力代替原建商继续盖下去,房子就会成为难以收拾的烂尾楼,消费者权益恐无保障。

▲「价金信托」将消费者缴交的款项交由银行保管,履约保证相对较稳当。(图/记者汤兴汉摄)

高雄市房屋市场调查协会理事长廖致杰表示,上述状况确实曾在业界听说,但应只有少数有心人士会刻意这样操作,多数建商还是会与无母子公司关系的同业互保,但若要说更有保障,采取「价金信托」是比较稳当的方式,把客户所缴的钱交由第3方的银行做信托,随着工程进度而拨用,较能保障消费者权益。

人气推荐商品全部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