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对牛弹琴」或「对症下药」?

唐末五代梁朝僧佑法师在「弘明集」有云:「昔公明仪为牛弹清角之操,伏食如故。非牛不闻,不合其耳也。」此为「对牛弹琴典故之出处。对牛弹琴之所以无益,乃因「不合其耳也」。至于「对症下药」的典故,一般都认为出自大儒朱熹之「朱子语类」卷41:「克己复礼,便是捉得病根,对症下药」;其实更早在陈寿三国志·魏志·华陀传」:「府吏倪寻、李延共止,俱头痛身热,所苦正同。佗曰:『寻当下之,延当发汗。』或难其异,佗曰:『寻外实,延内实,故治之宜殊。』即各与药,明旦并起。」这才是「对症下药」一词之正典。华陀能「捉得病根」,因而药到病除。我们引用上述两个成语,用意是提醒马英九总统民进党英文主席于后天进行ECFA辩论时,不要在意识型态上各说各话,以致「对牛弹琴」;而要在实质内容上展现机锋,能对台湾经济「对症下药」。因此我们认为ECFA的辩论应是「填充题」,而不是「选择题」或「是非题」。

首先要厘清的是ECFA(经济合作架构协定)的本质。ECFA并非台海两岸之间新创的特殊协议架构,而是在WTO(世界贸易组织)体制下,会员国之间形成FTA(自由贸易区)之前的过渡性质的协定,这不但被WTO所认可,而且「东协加一(中国)」早于西元2003年就签订ECFA,并于2004年签订「商品贸易协定」,于2007年签订「服务业贸易协定」,再于2009年签订「投资协定」,而在2010年正式形成自由贸易区。因此,两岸签订ECFA本来就是WTO成员之间遵循WTO为消除贸易障碍所享有的权力,甚至是所应尽的义务。有人把两岸间的ECFA拿来与中国和香港所签订的CEPA相提并论,以致有所谓「签ECFA是对中国自我矮化」的说法,实在是「张飞岳飞,打得满天飞」,只在意识型态内打转,不但比拟错误,也严重误导民众

既然两岸签订ECFA是WTO成员间的平等合作行为,就没有所谓以「全民公投」决定两岸间应否签订ECFA的「是非题」。因为既然是WTO会员国,自当遵循WTO消除贸易障碍理念,与其他成员(不限中国)签订ECFA或FTA,这才算尽到身为国际组织成员义务。至今朝野间还为该不该签订ECFA争论不停,实在是个没有意义失焦议题

既然两岸签订ECFA不是个「是非题」,那它是否为「选择题」?也就是说在WTO体制下,成员之间要消除彼此之贸易障碍,除了ECFA与FTA,还有没有其他选择?就我们所知,答案是没有。两岸之间自从2008年起关系才较为和缓,彼此之间在产业、贸易结构上仍有许多歧异,自然不宜躁进,一步到位直接签订FTA。既然如此,签署ECFA成为在WTO体制下两岸逐步消除贸易障碍的唯一选项,所以两岸签署ECFA,也不是个「选择题」。

国际贸易理论而言,贸易国之间完全消除贸易障碍,最能增进彼此长期经济利益,这也是WTO成立的目的与任务。然而,完全消除贸易障碍虽然带来「长期」的最大利益,但在实务上,短期间必有产业调适的各种阵痛。这些阵痛包括,在「比较利益」理论下,贸易障碍的去除,会使个别经济体系中,具「比较利益」的产业茁壮,而使不具「比较利益」的产业式微,因而带来所得分配与劳动就业等各方面的短期失衡问题。这也是WTO成立以来,不敢强制要求所有会员国一步到位消除彼此间所有的贸易障碍,而允许个别会员国间以ECFA或FTA方式,渐进调适;并且鼓励先从区域间做起,逐步扩展至全球。因此,台湾若不与其他成员国签署ECFA或FTA,将成为WTO体制下被边缘化的国家。

由此可见,朝野之间对ECFA的辩论内容应该是个「填充题」:双方必须就事论事,提出两案签署ECFA后可能受益与可能受害的产业清单,以及产值就业人数增减的数据,在民众面前被公开检视。正反两方提出的数据容或有歧异,但这正是此次辩论价值之所在:借着双方交叉诘问,可以让社会大众得知双方如何得出这些数据?数据是否可靠?这些数据如何转化为一般庶民可以理解的资讯?这些资讯对各阶层民众有何种意义?这些资讯能否让民众知道政府在ECFA谈判中应该持有的立场

以上所述各点,正是双方都应该掌握的论辩内容。此外,马总统在此次辩论中,还应该作答的填充题包括:签署ECFA后,部分产业产值萎缩与失业增加的补偿与协助方案、目前我方在ECFA早收清单规划的原则与重点,以及未来两岸进一步经济合作的方向与远景等。蔡主席所该作答的填充题则包括:签署ECFA对哪些产业造成损害?损害程度有多大?失业人数将增加多少?上述数据的推估依据?好让民众知道在野党不是为反对而反对。在野党甚至也可以提出ECFA早收清单的底线,以及两岸未来进一步合作的上限。

我们希望此次辩论没有「对牛弹琴」的各说各话,只有「对症下药」的政策辩论。国人深切期盼的是:朝野两位领导人能理性、平和地展现双方「爱台湾」的真实面,而这才会是一场政府、在野党、社会大众「三赢」的辩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