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话》谁在搞「革命」?──蒋经国放手民进党组党的阳谋(二十)(龙城飞)

1979年吴泰安(吴春发)、 余素贞、 甘茶晓、 张森源、 黄哲聪涉嫌叛乱(图文:中时档案照片)

笔者继续讨论「蒋经国放手民进党组党的阳谋」相关话题。本次主题将继续讨论民进党组党9年前1979年1月发生的「余登发案」,引用1996年9月时报文化出版之《余陈月瑛回忆录》、2008年国史馆出版萧李居编辑之《战后台湾政治案件余登发案史料汇编》以及进转型正义委员会(促转会)公布之「戴华光案」资料。

一、余登发父子案:余陈月瑛的回顾与联合报的报导

余登发长媳余陈月瑛在其回忆录,第172-173页,提到「1979年1月21日,清晨5点,余登发在八卦寮家中以「叛乱」罪名被逮捕,两小时后,儿子余瑞言(即余陈月瑛先生)亦在黄友仁县长公馆中以『叛乱』罪名逮捕,皆送台北警总。当天电视新闻播出,指余登发父子涉嫌叛乱,接受华国锋派令,出任『高雄台南地区最高指挥司令』,并搜出别有五星帽徽之中共军帽、军服、500套及手枪、手榴弹等。第二天,南台湾3家报纸──《民众日报》、《台湾时报》、《台湾新闻报》,以3版全版进行舆论审判:说余登发『晚节不保』、『误入歧途』、『不甘寂寞』等。」

笔者查询中央研究院傅斯年图书馆《联合报》电子档,民国68年(1979)1月21日开始,关于余登发与吴泰安之消息甚多,抄录于下:

1月21日,标题〈行政院长昨在立院表示 余登发案慎重侦查 如经起诉将会尽快审判〉,内文为「行政院长孙运璇昨天表示:余登发父子涉及匪谍案,正由治安机关侦查中,将来如果起诉,将会尽快依法公开审判。孙院长答复立法委员黄玉明、费希平的质询说:余登发父子涉及匪谍案,依据《解严法》,解严时期有关叛乱案件,应由军法审判,所以本案由军法机关侦查。他还表示,桃园县长许信良违反《公务员服务法》案,台湾省政府已依据公务员惩戒法函请监察院审查。」

1月22日,标题〈吴泰安自日潜返 受匪伪使馆指挥〉,副标题〈反动派令,透过余瑞言交付,经爱国侨胞检举〉,内文为「行政院新闻局说,吴泰安受匪驱使回到台湾后,便积极进行恶毒的颠覆叛乱活动,即与余登发联络。据警总深入调查,吴泰安是透过余登发的儿子余瑞言,将革命反动第一号的反动文件交给余登发。不仅如此,吴泰安也和余登发有过秘密接触,两人尚曾多次密晤。办案人员系于吴泰安被捕后,曾到他的寓所搜索到他委任余登发为『高雄台南地区最高指挥司令』的派令文件。」

标题〈余登发父子参加叛乱查获证据 受匪任高南地区最高指挥司令〉,内文为「由警备总部及调查局联合侦办的匪嫌吴泰安(本名吴春发)叛乱案,昨天有重大发展,余登发、余瑞言父子涉嫌参与叛乱组织,已由治安机关拘押侦办。余登发,76岁,高雄县人,日据时代久南商科毕业,曾任高雄县冈山镇民代表、桥头乡长、高雄农田水利会长、国大代表及高雄县长。余瑞言,54岁,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曾任省政府民政厅股长,并竞选第5届高雄县长及在民国64年竞选台湾省五选区立法委员,均告落选;其妻余陈月瑛,系现任省议员。据司法行政部调查局调查,现年54岁的嫌犯吴泰安,原籍彰化县,曾因欺诈案被法院通缉。民国65年5月间,他畏罪潜逃日本,在日期间,经常与共匪方面的人接触,并接受共匪驻日伪使馆高级匪干的刻意训练,奉华匪国锋转往日本伪使馆的指令,驱使他返台进行颠覆活动。」

1月24日,标题〈吴泰安等被控叛乱 警总定今开庭审判〉,副标题〈余登发余瑞言父子仍在侦查中〉,内文为「吴泰安(本名吴春发)等5名匪嫌被控叛乱案,警备总部军法处定今开庭审判;余登发及余瑞言父子涉嫌部分,尚在侦查阶段。吴泰安等5名匪嫌,被控曾在日本受匪伪使馆高级匪干刻意训练,于去(1978年)年6月潜返台湾进行颠覆活动,勾结不良分子秘密发展组织,印制大量传单,广泛散发,并数度集会,密商以各种方式发动暴乱。据调查,吴泰安等尚吸收不良分子共谋颠覆政府,余登发父子因此被捕。」

1月25日,标题〈藏匿台东海山寺 吸收和尚谋叛乱〉,副标题〈招募庄勋陈文雄等男女一群 委派「司令指挥官」名堂一堆〉,内文为「匪嫌吴春发去年潜回台湾后,曾藏匿在台东海山寺一段期间,吸收了和尚李荣和等人参加叛乱组织『台湾自由民国革命委员会』,并密谋高南地区从事暴乱活动。吴春发分发派令,任李荣和为『台湾自由民国革命委员会副主席』,庄勋为『东部最高指挥官』,黄宗礼为『南部地区作战司令』,潘松雄为『高雄暴乱现场指挥官』,许金看为『高雄市作战指挥官』,刘庆荣为『东部指挥副司令』,高金子(女)担任妇女防护工作。」

余陈月瑛在其回忆录第178页中说:「调查局明知吴泰安根本没有能力当匪谍,也明知余登发父子从未相信过吴泰安的胡言乱语,却草草将吴泰安枪毙,使吴某的攀诬死无对证,坐实余家父子知匪不报的罪名。记得当时的特务大头目王升曾对媒体说,确实有搜出中共制服、枪炮、弹药,何以后来一样也拿不出来?军法机构起诉的罪名何以从叛乱缩水成知匪不报,却还判了8年徒刑?」又说:「3月9日公开审判时,我『家官』(即余登发)要求与吴泰安对质,并强硬声明,不让他对质就判他死刑好了。不想,吴泰安一开口却说:『不要再说了,我就是匪谍。』不但攀诬了余家父子,也使得台东海山寺和尚李荣和及陈文雄等8人,分别被判无期、15年、12年、10年的重刑。」

余陈月瑛并在其回忆录第176页,指出:「蒋经国上台以后,以叛乱罪名对付异己的事件层出不穷:1974年台大医学院学生林文章案,原住民吕文华、杜文义案,1975年陈深景案,白雅灿案,1976年杨金海、颜明圣、陈明忠案,1977年戴华光案等等,皆处刑10年以上。」笔者将说明「戴华光案」的情形。其他案件,视日后笔者的时间以及掌握资料的情形再说。

二、关于「戴华光案」的大致情形

「戴华光案」(1977年底)和「余登发案」(1979年初)除了在时间上接近,彼此有无关联?笔者了解后,两件事之间应无关系。但是台东海山寺和尚李荣被判无期徒刑,应为吴泰安案中的「首犯」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吴泰安早年亦出身台东海山寺,因此,事情就有了另外一个少为人知的「台东海山寺事件」。吴泰安「搞革命」,把海山寺几乎毁掉,。

笔者查看网路有关台东海山寺的讯息:「1950年代开始担任海山寺住持的修和法师,为第4任住持,长期资助红叶少棒。1979年,曾经在海山寺摆摊算命的吴泰安因被指为匪谍遭捕,牵连余登发、释修和(李荣和)、陈文雄、高金子等。日后,海山寺住持绍弘法师回忆:『和几位信徒去探望刑期将满的修和法师,当时身体尚健康,谈吐也很正常,没想到经过几天后,就不明不白地死在狱中。』星云法师认为吴泰安为精神病患,幻想要推翻政府,还写了许多聘书,其中要修和法师当『国军总司令』,造成修和法师冤死于狱中,余登发也受冤入狱。」

从「台东海山寺事件」方向,可以看见引向「余登发案」的一个线索。而吴泰安为何会找上余登发?余登发又如何被吴泰安招致为「匪谍」?此为余登发案中的一个重点。而被判无期徒刑的修和法师(即李荣和)在解严后,经过减刑可以出狱之前,却突然死亡,星云法师说「冤死于狱中」,其中应有蹊跷,并说「余登发也受冤入狱」,说明星云亦不信余登发会叛乱。

「戴华光案」知悉者甚少,多年来石沉大海。笔者在网路查询该案时,竟然看见刘国基为其中主要涉案人之一,笔者不能确定此刘国基是否过去认识的友人,乃向《中华杂志》创办人胡秋原先生公子胡卜凯兄询问刘国基下落,真是无巧不成书,当时刘国基正好和胡卜凯一起参加有关严复的讨论会,于是约好隔日(3日22月星期二)下午2时,笔者和刘国基在信义路复兴南路口的星巴克见面,谈了3个小时。次日又一起和曾建元教授见面,他们亦为旧识,曾建元曾于促转会工作。

2022年3日22月,刘国基(左)与笔者。(龙城飞提供)

2022年3日23月,曾建元(左)、刘国基(中)与笔者。刘国基眼睛白内障开刀,需戴墨镜。(龙城飞提供)

刘国基,1978年11日2月至1987年7日14月遭逮捕关押,共坐了9年8个半月牢。刘国基26岁入狱,解严后出狱,时34岁。笔者和刘国基认识,是他出狱后去美国柏克莱大学演讲时,遭台独学生闹场,笔者当时立即出面主持公道,谓美国有言论自由,刘国基得以继续演讲。笔者和刘国基皆曾为《中华杂志》作者。刘国基1988年为中国统一联盟首任秘书长,当时的主席是陈映真。刘国基1990年代中赴大陆,于人民大学获传播学博士学位,长期在大陆工作,卓有成效,去年因健康因素返台。

关于「戴华光案」,即「人民解放阵线案」,1977年11月5日(两个星期后,11月19日,发生许信良参选桃园县长的「中坜事件」),警备司令部依调查局资料,以「判乱罪」逮捕戴华光(留美返台)以及赖明烈(文化大学助教)、刘国基(辅仁大学研究生)等人。

笔者拣选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促转会)公布「戴华光案」第一次决策资料(起诉书)及终审裁判资料(判决书),简述如下:

受裁判人:戴华光

性别:男

出生年(西元):1951

籍贯(省):河北

籍贯(县、市):沧县

起诉机关:台湾警备总司令部

起诉书字号:(66)警检诉字第365号

原始职业:商

被起诉时年龄:26岁

同案被告:赖明烈、刘国基、蔡裕荣、郑道君、吴恒海

被控犯行描述:

戴华光在美受共党份子煽动,决意叛乱,于65年(1976)6月返国筹组匪党组织,从事暴乱活动。同年8月与吴恒海密议进行工作,如何与匪取联,适吴充当船员即将随船赴香港,戴即嘱借机与匪联络,并设法携回「毛语录」备用。同年9月上旬,吴恒海乘「海王轮」抵港,将在船上写好之信件投邮,寄致北平化名「向卫华」者,建议匪「福建前线人民广播电台」对台加强心战广播,应多解释「文化大革命之意义及阶级斗争本质」、「政治斗争对经济可能发生之影响」等7事,并约定代号为「台北4031号」,请匪电台利用广播呼叫相与联络,传达指示。旋赴香港庄士敦道匪「七十年代」杂志社,访晤总编辑李匪怡,表明来意。

李匪先予介绍为匪工作之宣传资料大陆建设「进步」情形,并交付任务3项,嘱调查「一、台湾各阶层对毛匪死后看法、二、台湾重大政治、社会问题、三、台湾党政军对政府态度」等,李匪复邀进入大陆匪区一行,因船期短促而未果。当月下旬返台,将情告知戴华光,「毛语录」则因恐检查发觉未予携带。嗣戴华光复邀吴筹组叛乱组织,吴恐事败未允。戴华光又经常藉与赖明烈、刘国基讨论时事时,散播共匪滥词,蛊惑赖、刘二人参加,旋3人妄念一致,认台湾应谋早日「解放」,并为配合共匪渗透颠覆阴谋,乃策定步骤,计划以「人民解放阵线」名义,从事散发传单及对政治经济各方面从事暴力破坏活动,以煽动群众暴乱,制造社会不安,遂其推翻政府之目的。

戴华光、赖明烈、刘国基为积极从事叛乱活动,为共匪「解放」作铺路工作,本(66)年(1977)元月,在台北市三民路戴之自宅,由戴华光起草,刘国基修正,印制恐吓英文信200余封,辱骂美国为「帝国主义」,并滥言外国在华厂商为「中国和平统一障碍」,限期于今(66)年6月底以前离台,否则「任何不幸事件发生,将是应得惩罚」,信末署名「人民解放阵线」……嗣因见无何反应,戴、赖二人商议企图暴力绑架台北美国新闻处长等外侨,制造事端。本(66)年3月,复由刘国基拟稿,赖明烈亲缮蜡纸,共同油印「此路不通」反动传单200余件……于当月29日晚8、9时许,由戴华光及刘国基秘密散发于台北市舟山路一带。

为觅求对象,广结党羽,戴华光、赖明烈、刘国基3人经常在路旁摆设书摊,贩卖合法书刊「毛泽东思想之批判」等书,见有购买者,即与之讨论书中思想而讳言批判,如观念相近,即与建立友谊,进而吸收。在此方式下,戴、赖二人于本(66)年6月底结识郑道君,8月复由郑介绍蔡裕荣。郑、蔡受其蛊惑,均允参加,遂于同年10月9日,由戴华光、赖明烈、郑道君、蔡裕荣4人,在赖之罗斯福路住处集会,4人一起宣誓,正式组成「人民解放阵线」,商订组织章程,决定每隔两周之星期日集会一次,并分配各人工作地区,负责争取对象,发展组织。

嗣戴华光并于同月某日约蔡裕荣至台北市国父纪念馆见面,嘱即日研究能腐蚀电线外皮之化学品,于情势混乱时破坏电信设备。戴华光并自行研究TNT黄色炸药制造方法,拟妥配方,计划爆炸台北市嘉新大楼、希尔顿饭店及美国新闻处等建筑,制造暴乱。10月23日,4人再度在原地集会,会中由赖明烈、蔡裕荣分别提出「现阶段群众运动做法」及「现阶段辩证法之运用」研究报告,并一致决定利用本(66)年11月19日政府举办5项公职选举机会,将「人民解放阵线」之「宣言」及「告同胞书」等大量油印散发,以破坏选举,造成暴动。

所犯法条及条次: 叛乱条例(2条1项)

起诉刑度与刑期:起诉、未具体求刑、财产没收

起诉检察官:杨威

书记官:阙铭富

起诉日期:民国66年(1977)12月30日

终审:

审理机关:台湾警备总司令部

裁判年度:民国67年

裁判书字号:(67)谏判字第4号

公诉人:杨威

辩护人:谢华凯

辩护人性质:选任

判决主文:意图以非法之方法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

同案被告:赖明烈、刘国基、蔡裕荣、郑道君、吴恒海

所犯法条及条次:惩治叛乱条例(2条1项)、刑法(59条)

刑度与刑期:无期徒刑

财产没收:有

终审审理人:王云涛、臧家正、徐文开

书记官:杨永祥

终审日期:民国67年(1978)5月8日

据刘国基告知,赖明烈判15年、刘国基判12年。解严后皆陆续出狱(解严后,立即受惠的是政治犯,依国家安全法,得减刑与释放,但不像中共,有党给予正式平反的形式)。

1978年01月18日涉嫌叛乱三被告戴华光(左起)、赖明烈和刘国基,在军事法庭聆听判决,旁听席上除包括被告家属、记者和民众外,还有美国大使馆的两名秘书亦来旁听。(图文:中时档案照,姚琢奇摄)

初步的小结

笔者为何要大费周章,在「余登发案」中,讲到「戴华光案」?

第一,在1970年代,典型外省家庭出身的戴华光(戴父为中华民国政战上校),优秀的年轻知识分子赖明烈、刘国基,以及痞子型的吴泰安,以及有一些可能相信吴泰安的台东海山寺和尚、社会边缘人等,居然会不约而同地「搞革命」,而且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共产革命。

等到吴泰安、戴华光等人被国民党抓起来枪毙、坐牢的时候,文革刚刚结束,整个中国转向资本主义学习,人人向钱看了。笔者真没办法想像如果戴华光、赖明烈、刘国基、吴泰安、修和法师等人,当时如果发现了真相,会不会大哭一场,还是大笑不止,或者干脆是疯了。这真是我们时代的一场悲剧、闹剧。

第二,刘国基告诉笔者,他被逮捕后,和吴泰安关在一处,在狱中,消息灵通,他们都知道,警总和调查局抓到吴泰安,在刑求以后,要吴泰安咬住八竿子打不着的余登发父子,去构陷余登发,这样警总就会让吴泰安「戴罪立功」,意思意思判个刑就放人了。万万没想到,吴泰安完全按照警总和调查局的计划去做之后,却判了死刑。

枪毙那天,清晨4点半,刘国基在洗衣房工作,亲眼见到吴泰安手镣脚铐地被宪兵从牢房里拖出来,吴泰安早就瘫软了,到了门口,再出去就要枪毙了,吴泰安用大腿死命抵住铁门,怎么样也不肯走,这时,押着吴泰安的军人,用枪托猛地砸烂了吴泰安的膝盖,在可怕的哭喊声中,吴泰安被拖出去「碰」、「碰」几声给枪毙了。

「余登发案」和「戴华光案」,此刻就联系上了,在辅仁大学读语言研究所、平日追女生、理想的浪漫左翼革命文人帅哥刘国基,突然间变成了「左派犯人」,和余登发案中的「红色革命家」吴泰安关在一处,听到了吴泰安的故事,看见了吴泰安的结局。

戴华光后来去哪儿了?回到了他的老家河北沧县。真是现实比小说还要精彩!

笔者史学硕博士论文皆研究中国共产党,近年来研究国民党来台以后,台湾的反对派、党外、民进党历史,见国民党抓「反动份子」以及栽上帽子的过程及其心态、观念,和共产党真是非常地相像。不同的是国民党不要求凡事表态,沉默也可以,共产党则要求凡事表态,沉默也不行。

相同的是,凡是对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对党和政府不满的言行,都是一种错误和罪行。事实上,我们都经过了那样封建、愚昧、激动、愤怒、不自知政治的框限、却自以为是、自以为为正义的时代。由此,活到今天的人,真没资格去评断当年谁是正确、谁是错误!可能,也不那么有资格,去评断现在谁是正确、谁是错误吧!因为,再过2、30年,现在的正确、错误,可能就会被倒置过来。中国古话说「三十年,风水轮流转」,咱们老祖宗早有这样的经验和智慧了!

(作者龙城飞,原名杨雨亭,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

【未完待续,龙城飞专栏每周一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