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话》余登发案 国民党的饵?──蒋经国放手民进党组党的阳谋(二十一)(龙城飞)

余登发受审(中时档案照)

笔者继续讨论「蒋经国放手民进党组党的阳谋」相关话题。本次主题将继续讨论民进党组党9年前1979年1月发生的「余登发案」,引用2008年国史馆出版萧李居编辑之《战后台湾政治案件余登发案史料汇编》。

一、国史馆《余登发案史料汇编》〈编序〉

《余登发案史料汇编》之〈编序〉中说明余登发案的过程:

司法行政部调查局于民国68年(1979)1月21日,以涉嫌匪谍吴春发(吴泰安)叛乱案,将高雄黑派领导人余登发及其子余瑞言逮捕,并于2月9日将之移送台湾警备司令部(以下称警总)审理。在经过调查及侦讯后,警总于3月1日以叛乱罪起诉余氏父子。4月16日,警总军事法庭以知匪不报及为匪宣传判处余登发有期徒刑8年;余瑞言2年,缓刑2年。

所谓吴春发叛乱案系指因欺诈罪经司法机关通缉而逃往日本的吴春发,在中共驻日大使馆秘书张世昌的指示下,于67年(1978)2月在东京成立台湾自由民国革命委员会,同时易名为吴泰安,自任主席。6月12日,吴春发奉张世昌之命,协同余素贞潜返台湾,开始吸收李荣和、庄勋、陈文雄等人参加组织,计划于9月28日在高雄进行颠覆活动。调查局在吴春发尚未发动前,于9月间先期侦破,调查局在高雄市吴春发住处搜获致吴春发信函及附件。

余氏父子之所以会牵涉该案,主要是因吴春发为筹划高雄地区暴乱事宜,决定邀余登发参与活动,先于68年8月25日协同余素贞至八卦寮余宅拜访,适余登发外出,由余瑞言接待。27日吴春发等再度造访余宅,仍未见到余登发,当晚余登发第三度赴余宅寻访,方与余登发会晤。

对于吴春发的邀约,余登发当场悍然拒绝,并表示「要以和平选举方式改革政治」。然由于余登发明知吴春发欲以暴力方式取得政权,当时未向政府举发,同时亦在当天日记写下吴泰安,彰化县二林人,因而使余氏父子无端牵涉吴春发叛乱案。

另外,逮捕余氏父子之后,司法机关也在余宅搜出27张日本朝日新闻(1978年10月27日)影本,上面刊载中共外长黄华及叶剑英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对台湾人民与海外华侨呼吁统一战线的报导。由于余登发曾将此报纸影本交付其友人并为其阐释,警总认定余登发此举系在为匪宣传,因此二项罪名被判处达8年的徒刑。

就在余氏父子遭到逮捕的第二天,党外人士紧急聚会发表「为余氏父子被捕告全国同胞书」,同日上午在高雄桥头,下午在凤山及高雄火车站前展开政治性的示威游行。桥头游行是党外人士在国内戒严体制下,首次公开的示威行动。此行打破戒严禁忌,也在台湾民主运动发展上跨出一大步。随着余氏父子在4月16日遭到军事法庭定罪判刑,党外人士在一连串的救援行动中产生了祸福与共的忧患意识,强化了由助选团开始的党外组织,促成日后的「美丽岛政团」的筹组。

调查局民国67年10月3日调查吴春发(吴泰安)笔录(图/作者龙城飞提供)

二、《余登发案史料汇编》中有关警总与调查局及辩护律师之资料选录

(一)民国67年10月3日,调查局对吴春发调查笔录,其中说:

问:你迁台前与匪方人员讨论对台进行颠覆工作作法之详情?

答:我在台曾因卜卦算命结识许多有力人士如黄信介、李秋远等,我将结合这些人士及其他偏激人士为力量来进行颠覆工作,匪方人员表示同意后,将于今(67)年农历8月15日由匪方派人送活动经费约伍至拾万美元至台东海山寺交付予我。

问:你说服余登发的详情如何?

答:余登发表示说:你如果革命成功,国际上会承认,目前中共很强,不如忍耐。我曾被国民党关了六个月,过去国民党很跋扈,现在已渐渐没有力量了。用政治和平解决的手段比你的手段好,又目前中共政治好,很团结,已统一,在国际上是第一的。

(二)民国68年1月22日,警备总司令部军法处对吴泰安、余素贞调查笔录,其中内容与以上调查局对吴春发调查笔录基本一致,另外一项重点:

问:你当时有无告诉他(余登发)要他当高雄指挥地区最高司令?

答:他当时表示台湾独立没有用,台湾要用和平的来解决。台湾独立,大陆卡强,没人敢承认。我听了他的话后,没有把派令当场交给他,准备以后用信寄给他。

(三)民国68年1月25日,调查局对余登发调查笔录,其中说:

问:你既知欲以「暴动」取得政权此事后,有无向政府举发?

答:没有。

问:何以不向政府举发?

答:因为我怀疑吴泰安是国民党派来的间谍,要陷害我的。

问:后来报端刊载政府侦破吴泰安匪谍案后,你何以不向政府表白此事呢?

答:我认为案子结束就好了。

(四)民国68年2月6日,调查局对余瑞言调查笔录,其中说:

问:近一年来有无可疑的人与你接触?

答:有的。去(67)年8、9月间,有一对可疑男女来高雄县找我父亲余登发,因我父亲不在,由我接见。我问他们有何事,该男子将我拉至一旁,告诉我现政府贪污腐败无能,他们是由日本某集团派台湾独立要在高雄搞暴动,请求支持,嗣后并拿约十张传单给我,谈约十分钟即离去。

问:你既知吴泰安由日本派来台湾进行暴动,你有无向政府举发?

答:没有。

问:为什么不向政府举发?

答:因为我怀疑他们是治安机关派来陷害我们的。

问:既然你怀疑他们是治安机关派来陷害你们的,是否应向政府举发呢?

答:我错了。

(五)民国68年2月9日,警备总司令部军法处对余登发侦讯笔录,点呼余登发、吴春发入庭:

问余登发:你对余登发所说的话有何意见?

答:吴泰安所说的话有些不实在,我并没有对他说:「你要做,你就去做,我到时再看。」

问吴春发:你还有何补充?

答:余登发所说的话都是推卸之词,当时他还曾告诉我,在日本有无见郭雨新,我说有,我说他是反对政府的,余登发表示说:「我知道,他出国时,我还曾欢送过他。」

问余登发:你对吴春发刚才所言有何意见?

答:吴春发刚才所言,完全是假话。

(六)民国68年3月2日,警备总司令部军法处对余登发、余瑞言调查笔录:

问余登发:你对共匪有何看法?

答:我说过,我们和谈,蒋总统去做总理,大陆邓匪做主席,中国人不要那样争,中国自古被外国侮辱,现在中国世界看得起。……中华民国走的是自由民主法治宪政路线,现在大陆也是向我们步趋,我认为国共和谈可行的。

(七)民国68年3月9日,余登发聘请辩护律师许钦昆、陈恂如,余瑞言聘请辩护律师姚嘉文,所提辩护意旨暨声请调查证据状两则,其中重点为:

余登发与吴泰安素不相识,其曾于67年8月27日唐突冒然前来,并胡言乱语骂国民党腐败,要暴动改革政治,当时该吴某头发污乱,服装不整及语多唐突不知轻重,使人认为不满现实者之胡言乱语,或神经病者,抑或政敌故予套话陷害,故未予注意,除予怒责不可非法暴动,应以和平竞选方式来促进政治之进步,因未予置理,故约4、5分钟即行离去,其既未留住址及通讯地址,且尔后迄未再前来。吴泰安与被告余登发素昧平生,焉有于初次见面,未语及两句即开门见山,表露身分,轻言革命并交付叛乱证物──革命动员一号令等,殊有违悖情理,难令人置信。

余登发始终否认曾交付日本朝日新闻剪报影本与沈义、郑中雄、蔡平山等人并亲为解说对于沈义等3人之证词则以彼等与其结有素怨,……故沈义等3人不无怀恨伪证企图陷害被告之情形,敬请传讯苏锡辉、余玉修、王德中、林景元,并命沈义、郑中雄、蔡平山及张水木到庭对质。

《惩治叛乱条例》第7条为叛徒宣传罪,系以使用文字、图书、演说为方法为有利于叛徒之宣传为其构成要件,倘若单纯交付文字图书而无有利于叛徒之宣传之意图及行为,便与该罪构成要件不符。

本案日本朝日新闻关于刊载匪伪外长黄华及匪酋叶剑英对台湾同胞及海外华侨呼吁统一战线之统战论调,凡我关心敌情之人士大多知悉,爱国政论家并纷在大众传播工具上解说共匪此项阴谋,呼吁国人提高警觉,又该朝日新闻系经合法进口,并非自日偷运入境。被告余登发平日关心国情政治,举凡重大之新闻报导莫不大量影印留存,此观军法警察在被告住宅搜索时,除朝日新闻外,并有爱国政论家陶百川发表之论文。

按吴某(吴春发)因犯诈欺罪为台北地方法院通缉,逃渡日本,在日本行为乖谬,被人视为政治骗子,公开对每一个人谈革命、在酒吧、公开场所,经常吹牛称他在搞革命工作,并且动辄把官位指派、委任与人,差不多没有人相信他的话,有国际关心台湾人权协会所做报告内容可按(证物三),使人不相信其确为匪谍。查吴某行为乖张异常,不似一般所谓匪谍,其逢人即言革命,早为我国派驻日本之特派人员知悉,故吴某2人于民国67年6月12日上午8点20分偷渡到台湾时,已为情治单位认出,且以后他们一路的行踪都在治安机关人员的监视之中。

本案事实所涉时期为去年(67)8月底,而吴某落网,时在9月,均未对余家父子采取行动,至大选停止,中美断交,谣言四起,对党外人士百般污蔑。吴案起诉后,本年(民国68年)1月12日突然传讯吴某引发本案,被告(余登发)被捕后有关单位以叛乱罪名相加,报纸电台,交相加罪,社会乃有「政治迫害」之说法。

调查局民国68年2月7日调查余登发笔录(图/作者龙城飞提供)

三、警备总部对于余登发、余瑞言案判决书

民国68年4月16日,警备总司令部对余登发、余瑞言案做出判决,内容为:

余登发明知为匪谍而不告密检举,处有期徒刑2年,以演说为有利叛徒之宣传,处有期徒刑7年,递夺公权5年。应执行有期徒刑8年。

余瑞言明知为匪谍而不告密检举,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初步的小结

由阅读国史馆《余登发案史料汇编》收纳之当时有关警总与调查局侦讯笔录及辩护律师之辩护书,笔者认为「余登发案」之疑点甚多,由于篇幅与时间限制,只能说明大概。

吴泰安(吴春发)民国67年6月12日自日本偷渡到台湾,前后行踪皆为情治单位掌握,6个星期后,8月27日吴泰安访余登发,9月(于18日以后)即逮捕吴泰安与其女性友人余素贞,依《余登发案史料汇编》中调查局对吴春发(吴泰安)之调查笔录时间为67年10月3日,拘留期间,有无发生不当侦讯,不易了解。

其中吴春发明确说到,潜台后欲结合黄信介、余登发等「偏激份子」,黄信介目标太大,吴春发没有拜访,其他则向不少人士进行说服「参加革命」,包括余登发,均遭拒绝,然笔录中只有和余登发的问话及对质最为详尽。

所有对余登发、余瑞言的侦讯内容皆绕不开两件事,第一,余登发对中共统一政策的善意解释,第二,余登发、余瑞言父子没有向政府举发吴春发为匪谍。在余登发案宣判后,立即枪毙吴春发(吴泰安),对于余登发案的翻案已无可能,纵使之后余登发父子要求复查覆议,叛乱「主角」已经死亡,「吴春发案」和「余登发案」皆变成「无头公案」。

笔者甚怀疑吴春发(吴泰安)的匪谍性质,此人在台逢人即公开自己身分为「台湾自由民国革命委员会主席吴泰安」,发出「革命动员第一号令」,即要求对方「参加革命,进行暴乱」,应有心理精神方面问题。若中共会运用此种「匪谍」,无异用石头砸自己的脚。

吴春发(吴泰安)67年6月返台后,3个月情治单位即收网逮捕。若是如此重要的「匪谍」,至少应让其「充分表现」之后,才能发现中共在台安排内线。因此笔者推论调查局与警总对于「吴春发专案」,发现没有重大收获的机会,或者是目的已经达成。

《余登发案史料汇编》第455-459页,「国际关心台湾人权协会」提出调查吴泰安滞留日本言行活动的报告,其中说:(1)很可能吴春发(吴泰安)与国民党特务协力在日本工作,以制造在东京中共使馆连络之证据;(2)吴春发曾说,美国人要将他从横须贺秘密用军事物品的飞机遣回台湾;(3)去年3月初,吴春发在家中招待过3位国民党的人;(4)他确实写信给华国锋,也寄信给卡特,也寄给美国大使馆。以上内容是由吴春发的两位朋友们提供的。笔者不能确实知道这份报告的内容真实性,看来是怀疑吴春发回台湾可能是国民党方面的安排。

吴春发的目标主要是黄信介和余登发,而吴春发认为黄信介目标太大,是如何估计?当时黄信介为立法委员,与立法委员康宁祥办《台湾政论》杂志,利用吴春发这样的角色去牵拖黄信介,成功的机会不大,而且逮捕黄信介引发的政治风波太大。那么,为何要牵拖余登发?如果这是国民党情治单位的计划,在黄信介和余登发之间,选择余登发有两个原因,第一,是余登发明显偏向统一,和吴春发对话时容易讲出「错话」,黄信介则不可能,而且「抹红」余登发,一般民众会感到支持政府;第二,余登发虽然当时没有政治身分,但是身为党外选举互助团的领导人,去掉余登发,可使党外发展力量缓和下来;第三,余登发在高雄,高雄对于台湾政治的影响力一向比较远。以上是笔者从吴春发(吴泰安)是国民党直接间接运用的一个饵的角度推论,未必正确。

笔者注意调查局及警备总部军法处对余登发、余瑞言的调查笔录中,皆数次问到:「为什么不向政府举发(吴春发)?」余登发、余瑞言皆回答:「因为我怀疑他们是治安机关派来陷害我们的。」而调查局及警总侦讯人员也都问:「既然你怀疑他们是治安机关派来陷害你们的,是否应向政府举发呢?」

笔者认为这反映出调查局和警总人员的善意,也就是说,如果余登发和余瑞言警觉性高,吴春发(吴泰安)前脚刚走,就立刻向地方警察局反应吴春发的异样言行,或透过余陈月瑛向林洋港方面反应,则调查局和警总几乎是没办法在吴春发(吴泰安)事上那么容易牵拖到余登发、余瑞言父子。

笔者如此看,是基于人性本善的原则,情治人员面对这样的政治案件,很清楚其中的作法是有问题的,尤其是整批侦讯笔录反来复去,讲来讲去,总是那几句话,后来的判决书内容也几乎完全照抄侦讯笔录。而侦讯笔录,从头到尾,都没有看见余登发、余瑞言父子有叛乱意图与行动。一般而言,第一线侦讯人员不可能年龄太大,要他们仍然使用过去的强硬手段,是有困难的,若要讲道理,最多只能怪余氏父子没有及时反应。

判决书中,「知匪不报」,有期徒刑2年,「为有利叛徒之宣传」,有期徒刑7年,应执行有期徒刑8年。重点在于因朝日新闻而「为有利叛徒之宣传」,和吴春发(吴泰安)无关。「知匪不报」和吴春发有关,但是吴春发还和其他3、4人讲同样「要求参加革命」的话,这些人都没有因为「知匪不报」而起诉与判刑。

总体而言,余登发案的背后因素,至今不能清楚,但是前台的过程基本上是明确的。笔者将在下次文章中结束对余登发案的推论,之后将进入「美丽岛事件」研究。

笔者在《中国时报》〈史话〉撰写专栏,自2021年初至今已1年3个月,由于许多事牵涉国民党、党外、民进党、中共以及美国的相关情形,在目前台湾社会内部与两岸关系以及中国与美国的冲突与压力下,不同族群、不同政治立场者对同一件事的看法常常不同甚至矛盾,笔者发现极难取得谅解与共识。

这一方面,反映出中华民族可见的未来,仍然将依循分裂与不和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百年来,我民族(包括港、台、西藏、新疆、蒙古)的历史非常复杂,日后如何产生合于多方面现实与认知的历史论述,是一件艰巨到不可能的任务。

多年前,一位大陆来台,在中央研究院近史所访学的中年历史学者,在内部的读书会上,说:「中国近代史需要重写。」因为不同的政党所长期撰写的历史之间常常大相迳庭,对同一时期的历史以「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以及「我公义,敌人罪恶」的心态选择性渲染,后人对照阅读与研究极为困难,且造成民族之间四分五裂。

(作者龙城飞,原名杨雨亭,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

【未完待续,龙城飞专栏每周一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