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社论》电子威权控制 全民一网成擒

社论

中央疫情指挥中心除夕夜启动俗称「天网」的电子围篱2.0系统,追踪应隔离及自主健康管理者的行踪。消息传出后,质疑声不断。指挥中心自称是防疫法规「超前部署」,为了国民健康采取科技防疫措施,难免侵犯个人隐私,为确保个资维护,各场域所搜集的民众个资最多存放28天以供疫情调查与防治,之后即会删除或销毁。

监控与否只凭政府一句话

从技术面说,指挥中心的系统是透过电信业者的配合,将居家隔离者的手机门号交给电信业者,并由电信业者提供门号位置,就建立了监控的电子围篱,可以随时追查受控者的行踪。此中显示,政府要求电信业者提供手机门号,电信业者就会照办;是不是自主健康管理者的手机门号,当然只有政府知道。电信业者受到政府高度管制,执照掌握在政府的手中,全无抗拒的能力

社会普遍的疑问是,政府圈建电子围篱的法律根据在哪里?官方说法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个人资料保护法》的规定,没有问题。听起来似乎有凭有据,其实完全禁不起推敲。

《传染病防治法》上仅有的规定是「主管机关应实施各项调查及有效预防措施,以防止传染病发生;传染病已发生或流行时,应尽速控制,防止其蔓延。」如果可以将这样概括宽泛的规定解释为法律已经授权,任由主管机关启动天网系统来追查自主健康管理者的足迹,这项授权不啻就是一种空白授权;所谓「应尽速控制,防止其蔓延」,如果涵盖的范围可以包括用天网来追查电子足迹以防止疫病蔓延,主管机关难道不可以自行解释,必要时就可以追查全民的电子足迹,不必只是针对自主健康管理者而已?

政府号称台湾的天网与对岸的天网大不同,还有一些沾沾自喜的口气,说对岸撒网范围及于全民,台湾只「网」应自主健康管理者。殊不知这说法已经暴露其威权心态本质和大陆并无不同。天网网不网全民,其实只凭政府一句话,想网全民的时候,随时都可以做到;被网住的国人究竟都是谁,只有政府知道。

号称不网全民,其实如同炫耀一种恩赐,只是无法证实大话而已。所谓28天的销毁期限,还不就是自说自话,哪里真有什么法律限制呢?两岸同样都有天网可用,哪有什么不同?

再说《个资法》。将《个资法》引为遍撒天网法律授权的依据,恰恰露出了马脚,还有狐狸尾巴。《个资法》的基本原则是,无论是公务机关或非公务机关依法搜集非由当事人提供的个人资料,都应在处理或利用其个资之前,向当事人告知个资来源及其他法律明定列出的事项。政府有事先告知已入网围的民众吗?执行围网的警察听到消息曝光后,直呼民众若知情,围网即告失灵,执法心态已不问可知!这就是露出马脚

电子身分证全民一网成擒

政府人员看到此处,也许会说,《个资法》中尚有例外规定,为了「公共利益」就可以不必事先告知。其实问题就出在这里!「公共利益」就像「国家安全」、「行政便利」一样,是多么好用,可以包山包海无所不包的借口,一旦缺乏有效的法治控制,政府就可以冠冕堂皇地将例外变成原则的空白支票。政府不想公开执政资料的时候,最好的《个资法》借口就是保护人民隐私权,毫无顾忌侵犯隐私权的借口则是公共利益。左右逢源,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正是成就电子威权控制的渊薮,也就露出了狐狸尾巴!

仗着这些全凭当权者恣意解释的空白法律授权,有什么不能为又有什么不敢为之事?有了空白支票做为尚方宝剑,再挟现代资讯科之能,统治者依靠电子威权控制,其实易如反掌。天网围篱显露出当权者其实早已具备了为全面电子威权控制的能力,利用手机追查国民足迹其实还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注意到内政部正在推动电子身分证的计划从未歇止吗?那就是政府藉用换发身分证的理由,强制人民自行输入个资进入电子威权控制系统,将全体国民一网成擒的时候。电子身分证与纸本身分证对于隐私权的威胁完全不同;立法院曾经立法授权政府强制全民纳入电子身分管理系统吗?当然没有!可以如此授权吗?其实不可以!但政府怎么说呢?掌权者立场一向自称,《户籍法》已经授权主管机关订定国民身分证全面换发期程及其他应遵行事项办法,就是改采电子身分证的授权!这不又是拿鸡毛令箭,动辄无限上纲、自开空白支票以遂威权统治的一贯行径

民进党全面执政,就是全面走向威权,还想抵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