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上路!「3种食用醋」新标示 营养师一张图教你怎么分

▲自7/1起,食用醋标示即将正名。(示意图记者李佳蓉摄)

图、文/健谈

统一规范食用醋的标示方式食药署于106年6月公告「包装食用醋标示新规定」,并将于今(107)年7月1日正式上路施行!相较于以往,到底食用醋的标示有哪些修正呢?高雄市凤山医院营养治疗科廖嘉音营养师提醒,自今年7月1日后生产制造之食用醋都必须依照新规范标示为「酿造醋」、「调理醋」或「合成醋」,民众也更容易依需求选择合适之产品

▼3种食用醋标示如何分,营养师一张图告诉你。(图/健谈授权提供)

根据食药署推出的「包装食用醋标示新规定」,自107年7月1日起,包装食用醋标示应依照下列规范:

1. 酿造醋:以天然谷物、果实为原料发酵而成之食用醋,方可标示为「醋」或是「酿造醋」。

2. 调理醋:以酿造醋为原料,并额外添加苹果汁风味制成之食用醋,应标示为「调理醋」。

3. 合成醋:若以醋酸冰醋酸稀释液,再添加糖类酸味剂、调味剂食盐等制成之食用醋,应标示为「合成醋」。

然而,民众在购买食用醋前,建议仔细查阅产品的制造日期;若为107年7月1日前生产制造之食用醋,尚不受新标示法的规范,但自7月1日起制造的食用醋就必须依照新法标示,民众也能更容易辨识品质差异,选择合适的商品

咨询专家:高雄市立凤山医院营养治疗科廖嘉音营养师本文经授权转自:健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