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里长父子档贪污「6年187万全吐回」 认真照顾里民获缓刑
▲台北市北投区尊贤里里长潘同发父子,诈领租金补助6年近187万全数缴回,获缓刑。(图/记者刘昌松摄)
台北市北投区尊贤里里长潘同发父子,涉将登记在儿子潘仁杰名下自宅,谎报是用来当里民活动中心,从2014年起按月领取约2万6400元,到2019年遭查获共诈领187万。士林地院审酌潘同发长期筹经费照顾里内中低收入户、独居长者并考量父子无前科,予以父子各2年徒刑并缓刑5年,各缴公库40万元及褫夺公权4年。
68岁的潘同发担任里长达17年,与42岁儿子潘仁杰明知里民活动场所须符合消防与建筑法规,才可申请租金补助,但父子却联手利用潘同发职务上机会诈欺取财。从2014年起至2019年1月1日,制造假租约承租儿子名下房屋,作为里民活动场所,甚至在屋外挂上1面「尊贤里里民活动场所」招牌,再向区公所申请里民活动场所租金补助,每月固定获得约2万6400元,再将租金交给儿子。
扣除二代健保及所得税,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间,每月租金补贴26400,2016年1月至2019年11月间,每月租金补贴26427元,取得补贴后转交款项给儿子,共计诈取187万5669元。
侦讯时,潘同发父子都认罪,潘同发甚至一度哽咽表示「相当后悔,希望法官能给予改过自新机会」。委任律师则为他辩护表示,「潘同发因不懂法律才不小心触法,但他为里民服务是有目共睹,甚至在他涉贪污治罪条例卸任后,多数里民仍希望可以由他太太继续当里长。」
法官审酌潘同发担任里长,并自筹经费照顾里内中低收入户、独居长者及发放奖学金鼓励学子,也有相关奖状照片佐证,可见他对于里内事务及里民服务不遗余力。犯罪恶性非重大不赦,犯后坦承犯行深具悔意,除缴回犯罪所得减刑外,再依照刑法59条情堪悯恕减刑。
潘同发父子涉共同犯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士林地院各处有期徒刑2年给予缓刑5年,各向公库缴40万元并褫夺公权4年;已缴回扣案之犯罪所得187万余元没收。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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