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买摩斯!上班时间经营网拍遭解雇 法院判求偿无理
台北市一名施姓男子因为上班买摩斯汉堡早餐,迟到被解雇,向摩斯求偿。新北市一名游姓男子,却因为被公司发现2年来上班时间中,上网10万次有6万次都在处理私人网拍而解雇。游男向公司求偿5万5000多元,不过法院最后判决求偿无理,驳回上诉。
▲新北市一名男子用公司上班时间经营私人网拍,遭公司解雇。(图/pixabay)
任职于新北市一间工程装修行的游姓男子,在2014年3月间,被告知隔天起不用来上班,因为他在工作时间内大量处理私人事务、上网做私人网拍,已经对公司业务造成影响,又屡劝不听。游男不服,提告求偿,他强调,他的工作就是负责公司的行政及电脑资讯、网拍事务等,所谓处理私事,其实是以电子邮件方式,替公司向同行询问商品材料价格,同时上网查察各项新资讯。
况且公司提出他在上班时间浏览的网页资料,并未经过公正第三方验证。又没有监视器、电脑也没有密码可以证明他以公司电脑处理网拍,因此求偿资遣费2万8335元、请领失业给付之差额2万5656元,还有全勤工资833元,一共5万5000多元。
不过装修行表示,游男在上班时间于露天拍卖网站经营生活馆,贩售观赏鱼及周边产品,已经违反公司章程「得不经预告解雇」。又从电脑浏览纪录发现,任职2年多来,10万次的浏览纪录中有6万次都是私人事务及网拍,超过合理范畴。
另外,游男经营网拍生活馆的回复讯息时间点,与上班时间一致,网拍帐密或是股票买卖帐密又仅有游男知晓,加上告知解雇时间并未超过30日除斥期间,因为没有所谓无端无预警。
原审判决游男在要求给付共4万多元加班费等部分胜诉,装修行也须提缴2102元至游男的劳工退休金个人专户,但其余资遣费等部分皆驳回。游男不服提起上诉,不过法院认为,客观上已经难以期待雇主采用惩处手段,并维持雇佣关系。况且装修行也确实屡次做出劝导的,浏览纪录与露天拍卖等平台查证比对后,确认无误,即便雇主曾帮他收网掰包裹,也与全案无关,因此驳回游男的上诉。